2012司考重点刑法的时间效力

        2012司考重点刑法的时间效力。刑法第十二条讲的是刑法的时间效力,下面独角兽司法考试网的老师就来和大家一起学习一下这个知识点。

  1.法律的溯及力问题只是针对未决犯的,对于已经法院作出生效判决的罪犯,不管法律如何变化,也不能再依据新法重新裁判。

  2.我国刑法在溯及力上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也就是说对于一个犯罪行为,首先要独角兽司法考试网考虑适用行为发生时的法律,即旧法,只有当新法对这一行为处刑比较轻或者根本就不认为是犯罪的,才能适用新法。至于哪个法律处刑较轻,要通过比较新法和旧法法定刑的轻重来判断。

  3. 《刑法修正案(八)》的溯及力问题:从旧兼从轻。

 

分享到:
班次名称 班次介绍 优惠价 购买
客观题精英班 1380 购买
VIP协议班 2980 购买
科举社群班 4980 购买

必要说明:支付后请联系报名老师或在线客服老师,为您及时开通课程。

关于我们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加入收藏
在线咨询 课程咨询 网授咨询 面授咨询 图书咨询 售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