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内将一些随便向学生颁发证书、文凭,而这些证书或文凭并不获部分雇主或一般大学所承认的大学或学院统称为“野鸡大学”。这些大学虽然在注册国可能是合法机构,但其证书和文凭却不被有些国家和用人企业认可。
花十几万元拿到美国大学博士文凭的招生宣传,使全国各地200余名企业高管陷入一场“美国野鸡大学文凭门”骗局。4月9日下午,这起备受社会关注的案件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开庭。
面对检察机关诈骗罪的指控,被告人廖凰淇坚称其注册的美国公立亚伯拉罕林肯大学是真实的,在美国可以查到,并没有违法。本案未当庭宣判。
虚构大学卖学位,涉嫌诈骗犯罪
在法庭上,检察机关指控廖凰淇、李永强等9名被告人利用虚构美国亚伯拉罕林肯大学、美国国立华盛顿大学等大学招生、颁发这些大学硕士、博士认证文凭等手段,单独或伙同诈骗被害者学费、认证费共计340余万元,其行为构成了诈骗罪。
对此,廖凰淇辩解说,其所注册的不是美国亚伯拉罕林肯大学,而是美国公立亚伯拉罕林肯大学,这所大学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政府注册,是真实的,在网上可以查到,不存在诈骗问题。
记者随后上网查询相关资料发现,在加利福尼亚州奥克兰确实有一所林肯大学,是为纪念美独角兽司法考试网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总统亚伯拉罕·林肯而创办的一所非盈利性大学。该大学是经美国教育部认可的全美独立高等院校认证委员会(ACICS)认证的一所综合性大学,它颁发的学士、硕士学位在国际上具有很高的认可度。但记者并未查到美国公立亚伯拉罕林肯大学的任何信息。
被假洋文凭坑害后,与坑人者同流合污
在9名被告人中,廖凰淇和李永强案发前分别是北京中凰天龙金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中联华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高管”,代其鑫、胡锦建等7人为他们的员工,分别担任销售、业务员、前台、会计和财务职务,其中代其鑫是廖凰淇的妻子。
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检察官提讯廖凰淇时他交代,2006年他在北京报名参加了李永强办的一个培训班,花6.5万元换了一个“美国加州管理大学”的洋文凭,之后他发现被骗了。但他并没有报警,而是与李永强合作办起了“培训颁证”业务,虚构了一个“美国亚伯拉罕林肯大学”的名目,开始对外招生。
法官问廖凰淇颁发的学位证书来源,他理直气壮地回答:“我自己做的,600元一套。我就是校长,但证书上没有校长签字。”
“野鸡大学”是否合法,成为争议焦点
据检方指控,2009年起廖凰淇伙同武江卫、代其鑫虚构美国亚伯拉罕林肯大学授权招生的事实,以能够帮助徐某等24人提供该校硕士和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为由,骗取被害人学费共计263.7万余元。
另外,2010年11月,廖凰淇伙同李永强等人以为徐某办理“教育部认证学历证书”为由,收取徐某认证费5万元,但其交付的“合作办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经鉴定系伪造。
对此,廖凰淇的辩护律师认为,虽然“野鸡大学”的文凭与正规大学的文凭相比,含金量不足,教育部门也不承认,但是“野鸡大学”也是大学,是合法真实的。廖凰淇则认为,他自己“只分了1万余元”,并不是检察机关指控的263.7万余元。
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指出,诈骗罪的核心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被害人产生误解。“相信被害人都不知道廖凰淇在美国注册的大学是‘皮包公司’才上当受骗的。”公诉人说,由此可见,廖凰淇等被告人的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犯罪的构成要件。
在美国注册大学,和注册公司一样容易
据相关人士介绍,与中国不同的是,美国教育部独角兽司法考试网不承担认证学校或课程的职能,不认证任何大学的文凭。但根据法律要求,美国教育部要发布他们认为可信赖的国家性认证机构的名单,目前按地域划分美国只有6家认证机构。
在美国很多州注册一所大学和注册一个公司一样容易,在美国上万所各类大学中,获得6大认证机构认证的大学不足3000所。
从法律上说,无论被认证还是未被认证的大学都是合法的,但美国很多州的法律也规定,非认证大学必须在学校的网站和宣传资料上注明其是一所“未受教育部承认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大学”,否则即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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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皇帝”唐骏“学历门”事件
2010年7月,科普作家方舟子针对有着“打工皇帝”光环、现任新华都集团总裁兼CEO的唐骏在《我的成功可以复制》一书中透露的,其个人学位、求学及工作经历提出多个质疑,并出示了部分查证证据,指出“唐骏的‘加州理工学院博士学位’是假的”。
唐骏则回应,他从未在任何公开场合说自己是加州理工大学的博士,并出示学位证书表示其是美国西太平洋大学的博士。
但是媒体调查发现,美国西太平洋大学确实曾有夏威夷和加州两个分校,但由于涉嫌买卖学位等欺诈行为,这所高校早在2004年便被美国总审计局调查。由于存在多项欺诈行为,西太平洋大学在2006年被夏威夷政府消费者保护办公室起诉,并最终因败诉被夏威夷州法院判决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