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皮书中的法治包括哪些?

  中国社会科学院2月20日首度向社会发布《中国司法透明度报告》,内容涉及司法活动、规范性文件、环境信息以及行政审批等的透明度问题。报告特别提及地方法院利用新媒体对庭审进行直播这一司法公开新举措,并用“方兴未艾”加以形容。

  确实,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连续发文力推司法公开,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推进司法透明、审判公正方面也作出了积极努力。早在2010年,一些法院就在以往电视直播案件庭审的基础上,开始借助新型网络媒体进行“网络直播”,上海等地的法院系统更是先行一步,制定了《着力推进司法公开实施意见》等规范文件,开始进行案件庭审微博的图文直播。《报告》也显示,河南、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均建立有专门的视频网页,全国34.6%的高级人民法院和30.2%的中级人民法院提供已经开庭的案件的视频信息。的确,人们认识到,司法公开是实现公正的前提,没有公开透明,就不可能有广泛、有效的监督,更不会有真正的公正与公信。独角兽司法考试网

  法院的案件庭审通过电视、网络直播,受到民众的普遍欢迎。但也有一些法学界人士在研究司法公开透明的专题会议上谈到,庭审直播案件的整体成本较高,对涉案当事人在庭审中的情绪、表达等也会带来诸多影响。而在以往已经网上视频直播的案件中,社会民众关注度较高或者涉及公务人员贪腐犯罪的“热点”、“重大”案件,法院组织庭审直播的并不多见,明显反映出法院“供给”与民众“需求”之间不完全“匹配”的状况,与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审判活动公开性的期待,还存在着一定的距离。人们也发现,有些地方司法机关为了制造声势,曾经将执行强制措施或者法庭公开宣判的场所移至大会堂、体育场,但对某些“敏感”但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却常常以法庭“容量有限”等为由,限制公民进入,甚至拒绝记者旁听。

  据笔者所知,这种情况已经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这种“选择性公开”的做法虽说在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会各有自己的种种理由,但其实都与“公开”、“透明”的真义存在着差距,也没有完整体现法治意义上真正的司法民主。这些问题,需要在全面推进司法公开透明的活动中予以特别关注,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回应社会的需要和关切。

  此外,司法公开更应当包括将实际的裁判依据予以透明化,这也是司法民主性的必然要求。因为在一个积极倡导法治的社会里,绝对不应该存在司法上的“秘密武器”和搞“不教而诛”。

  应该看到,司法公开是法治现代化和司法民主化的重要标志,是我国民主与法治建设、发展事业中的迫切需要,也是最高人民法院近年来积极推动“审判公开”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地方法院应当站在不断推进司法民主和维护执法公开、统一高度,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不断规范自身行为,通过切实努力,使司法的公开和透明落实到位,通过全面司法公开、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司法权威。

  准确解读是媒体的责任

  田禾

  法治向来是一个敏感话题,具体到个案更是如此。法治蓝皮书编创者并没因为敏感独角兽司法考试网而放弃学术追求和社会责任感,每年都推出分量足够的研究报告,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正因为如此,他们也成为媒体追逐的对象。对《法治蓝皮书(2012)》的解读同时也成为一项重要工作。

  准确解读法治蓝皮书的思想、观点和数据是媒体应当做到的最基本要求。不少媒体遵守了这一要求,能够准确地报道和转述其中的观点和数据;有一些媒体则可能工作不严谨误读数据得出了错误的结论;还有的媒体则持有唯恐天下不乱的“标题党”心态,将误读的信息进行断章取义进一步扩大。

  中国法治建设几十年,尽管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应当且必须承认的是,中国的法治在进步,而不是在倒退,这跟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是分不开的。关注中国法治发展,解读相关制度运行状况是法治蓝皮书的主要任务。2012年的法治蓝皮书厚重而前沿,泥土并扎实,关注了许多中国法治发展的重大问题,比如政府透明度、司法透明度、民间借贷、中国海外资产保护、中国反垄断执法、“裸官”法律监管、行政审批改革、罪犯改造模式、广东法治实践和重庆法治经验,给媒体提供了不少的素材,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

  但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媒体没能认真阅读原文,使用错误数据,歪曲法治蓝皮书的观点现象依然存在。在网上疯狂转载的文章《社科院:司级以上官员75%认同“裸官”》就是这样的一个案例。此观点的源头是某报社记者误读数据。

  社科院《法治蓝皮书(2012)》原文如下:“在认可其配偶拥有外国国籍或者外国永久居留权的选项上,按不同级别划分,接受调查的省部级(含副职,以下同)公职人员中有33.3%,司局级为41.4%,县处级为38.6%,科级为42.0%,科级以下为33.7%”。该解读将省部级和司局级的数据简单相加,在文中得出了“司局级以上官员75%认同‘裸官’”的结论。从调研数据来看,大多数公职人员对“裸官”是不认同的。这种解读方法错得很厉害,如果算上县处级、科级、科级以下的公职人员,岂不是有188.7%的公职人员都认同“裸官”?!再加上反对的数据,岂不是有300%多的公职人员参与了调研?!所幸的是,该报旗下网站将文章及时撤下,刊登了一个更正。然而,该提法流传已广,很多独角兽司法考试网网站争相转载,这几乎就是“标题党”的一个极端案例。

  媒体在报道法治蓝皮书时,应该及时、准确,而不是不求甚解、断章取义、随心所欲。效率是媒体生存的条件、社会责任感是媒体的担当、真实是媒体的生命。我们相信,秉持这样的原则,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中国的法治建设将继续向前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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