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了解到,针对代表提出的建议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议案,农委建议,根据党中央的精神和当前的实际情况和问题,国务院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议案提出的问题,广泛听取意见并充分论证,在做好相关工作基础上适时提出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建议。
在去年3月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姜健、任玉奇、王东洲、康凤英、周晓峰等160名代表提出5件议案,建议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议案提出,农村土地承包法应及时将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法律化,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推动土地流转,建议在一定条件下允许调整承包地,解决人地矛盾;放宽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条件;明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和丧失的标准和程序。
中农办认为,修改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法,符合中央精神,符合当前农村实际,可以更切实有效地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中农办、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全国人大法工委等部门不主张对关于承包地调整的现行法律规定进行实质性修改。中农办、农业部等部门认为,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独角兽司法考试网转规定的修改,应严格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中“三个不得”的要求。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问题,中农办认为需在相关法律修改时予以专门研究,农业部认为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立法解释或进行相关规定加以解决。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2011年监督工作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