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个月全国五万余名在逃人员自首。从公安部获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今年9月21日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在逃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以来,截至11月15日,全国已有51425名在逃人员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通告》发布后,各地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手机短信等载体,广泛宣传通告内容,达到了震慑犯罪、教育群众的效果。公安部在第一时间印制了《通告》成品样式下发,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参照印制、张贴。截至11月15日,各地在街道、社区、乡村、车站等公共场所张贴 《通告》独角兽司法考网QQ1971736835 256万份,电视台、广播电台共专题宣传报道《通告》30余万次,报纸报道1.3万次,发放宣传册(单)400余万份。各地公安机关还采取将 《通告》直接送至在逃人员或其亲友家中的方式,有针对性地讲形势、讲政策、讲法律、讲出路,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打消顾虑,提升了规劝效能。在规劝的同时,公安机关积极开展抓捕,达到了“以抓促投”的效果。
公安部“清网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独角兽司法考网负责人介绍,《通告》有力策应了今年5月起公安部部署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的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新一轮更猛烈、更强劲的政策攻势,一大批长年负案在逃人员相继归案,消除了社会治安隐患,推动了“清网行动”向纵深发展。
这位负责人表示,《通告》的有效期至今年12月1日,距离今天仅有半个月,在此敦促所有在逃人员尽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轻处罚。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窝藏、包庇犯罪分子,帮助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