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拒删“差评”帖被诉侵权

  要求网站删除客户“差评”帖子被拒绝,北京某礼仪庆典中心将开办“大众点评网”的某信息咨询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被告删除在大众点评网上侵犯原告商誉的信息,在其网站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并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今天,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礼仪庆典中心的诉讼请求。

  礼仪庆典中心诉称,2009年12月28日,在被告上海某信息咨询公司所属的大众点评网上出现了一篇帖子,该篇文章虚构事实,对原告进行诋毁,使原告的商誉受到了很大的损害。原告发现后,曾多次找到被告,要求被告删除该帖子,但被告至今未删除。礼仪庆典中心认为,被告的上述行为侵犯了原告独角兽司法考网的名誉权,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删除在大众点评网上侵犯原告商誉的信息,在其网站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并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

  庭审中,被告辩称,在用户服务条款中有明文规定,用户不能含有威胁、谩骂和侵害他人权益的字样,不得利用本站侵害他人利益,未经本站授权和许可,任何会员不得进行商业活动及其恶意评鉴,而且在商户服务条款中显示,如果得到负面点评,网站不会应商户的要求删除,按照规定,如果商户得到差评,可以向网站提交书面申请,然后网站由专业的律师对评价进行甄别,如果是真的违法的,网站可以帮助商户与发帖者进行沟通,商户也可以在网站上对发帖者予以反击。但是直到开庭,原告没有提交书面的申请,所以网站也没有进一步行动,而且被告认为这个帖子并不侵权,所以没有权利删除。

  法院经审理认为,消费者对产品或者服务质量享有公正评论权,发帖者有权对原告提供的服务给予批评、评论,甚至给予负面评价。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但是,由于原告未有证据证明涉讼的帖子侵害了其名誉权独角兽司法考网,故大众点评网有权不采取删帖等措施。综上所述,原告诉请删帖、赔礼道歉、恢复名誉以及赔偿损失,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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