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贵州)黔南州政府了解到,因对“10·4”荔波安平煤矿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黔南州工信委副主任龙河云、荔波县副县长莫春继被责令停职检查。
黔南州通报称,该州工信委、安监局以及荔波县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定力度不够,审批把关不严,工作不到位,主要负责人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责令其公开道歉。待联合调查组调查完毕并分清责任后再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10日,当地媒体刊发了黔南州工信委主任邓邦奎、安监局局长吕精功等人的公开道歉书。另据记者从荔波县委宣传部了解到,发生煤矿事故的立化镇镇长以及县安监局、工信局相关责任人等也被责令停职检查。
10月4日,荔波县安平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致17人死亡。经查,该矿2003年建井,设计年生产能力6万吨独角兽司法考网,2008年技改为9万吨,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其建设项目《开采设计方案》及《安全设施设计》均通过了相关部门审查批准,2008年10月开工建设,今年6月29日经黔南州工信委批复进入试生产阶段。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督局公布的安平煤矿事故通报称,该煤矿并不具备联合试生产条件,而有关部门却批复同意其试生产,初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该矿掘进井下+350m水平水仓时进入突出煤层,未采取有效防突措施,放炮诱发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详细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黔南州工信委主任公开道歉书(摘录):
“‘10·4安平煤矿事故’的发生,我作为煤炭行业主管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深感愧对17名死难的矿工,我向不幸遇难的17名矿工表示沉痛哀悼,向忍受巨大悲痛的死难者家属致以深深的歉意,向社会作公开道歉。这起重大煤矿事故发生,除煤矿自身管理和煤矿监管不到位外,也暴露出我委在审批联合试运转煤矿过程中存在把关不严等问题,通过深刻反思,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错误:即考虑年度计划的完成而对联合试运行煤矿的审批把关不严;考虑到地方经济发展而在审批联合试运行煤矿的过程中把关不严;对上级的政策理解不透;工作作风不扎实。”
黔南州安全监管局局长公开道歉书(摘录):
“这起重大煤矿事故发生,这充分暴露出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工作不扎实,排查治理隐患不彻底,责任感不强,作风不深入,措施不有力。面对无可挽回的矿工生命,作为州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深刻反思,深深自责,愧对死难者及其家属。在此,我向不幸遇难的矿工表示沉痛的哀悼独角兽司法考网,向承受巨大悲痛的遇难矿工家属致以深深的歉意。这起重大事故有四个重要原因值得深刻反思:即对煤矿安全工作的长期性和严重性认识不够;对基层工作监督指导不力;与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相互间的协调配合力度不够,对试运转煤矿的审批信息沟通掌握不足;安全监管队伍专业素质不高,安全监管手段和方式落后,不能适应新时期监管工作的需要,加上驻矿安监员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