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治安管理受追究的期限有多长?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8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 个月内公安机关没有发现的,不再处罚。如果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 个月内已经被公安机关发现,尽管在6 个月内尚未查清违反管理行为人是谁;或者虽然已经查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但尚未将其抓获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仍可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并没有超出《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法定期限。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状态不同,处罚期限的起算方法不同。对于一般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追究期限从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对于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所谓“连续状态”,指行为在较短时间内,连续数次实施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同一类,并且性质完全相同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如某人在一个月内数次偷窃他人衣物、自行车。所谓“继续状态”,是指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开始实施后在一定时间内继续进行,没有中断或停止,而且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造成的不法状态也处于持续状态中独角兽司法考网整编。如私藏枪支。由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从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期限不科学,故《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