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法院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对福建特大贩卖“麻古”毒品案罪犯张金宣、李维良、运输毒品罪犯董云诗执行死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8月,被告人张金宣为了帮助徐某生(另案处理)贩卖海洛因共7块共计2450克,从中获取利润。同年10月间,张金宣经被告人李维良介绍认识被告人李某,并就到成都贩卖海洛因之事与李某商谈,李某同意为张金宣贩卖,后张金宣指使被告人郑某飞先期抵达成都接应海洛因。同年11月6日张金宣将该海洛因与桂圆干混杂伪装后通过物流公司托运至成都,之后到成都与郑某飞汇合,一同前往该物流公司领取了该海洛因。后张金宣将该7块海洛因2450克以每块10.5万元的价格逐一贩卖给被告人李某、王某贵。郑某飞将李某、王某贵支付的部分毒赃共计52.5万元,先后汇给了张金宣。
2007年底,张金宣又与李某商谈从云南购买“麻古”运到成都卖给李某事宜,谈妥后张金宣返回莆田。同年年底,郑某飞、张金宣先后到达云南德宏州芒市与李维良会面商谈,由李维良出面与缅甸联系购买10万粒“麻古”,郑某飞付给李某良30万人民币购毒款。2007年12月底,张金宣收到10万粒“麻古”后雇请董云诗将毒品伪装到杉木中并从芒市运输到云南。2008年1月,郑某飞在张金宣的安排下雇请货车将混杂“麻古”的杉木运抵莆田。张金宣安排郑某飞到莆田黄石接应“麻古”时被当场抓获,并当场查获毒品“麻古”9362.4克(净重),收缴毒资人民币4900元。张金宣在租住家中被抓获。李某、董云诗在云南老家被抓获;李维良、王某贵分别当地公安人员抓获。
2003年7月,张金宣与赵某等人贩卖海洛因20块,净重7150克。
据了解:这一案件缴获毒品数量之多,创下建国以来莆田禁毒之最。“麻古”毒品俗称为“唠嗑药”、“抢劫药”、“强奸药”、“迷幻药”,其主要成份是冰毒,一种加工后的冰毒片剂,外观与摇头丸相似,具有很强的成瘾性独角兽司法考试网整编。服用后会使人中枢神经系统血液系统极度兴奋,能大量耗尽人的体力和免疫功能。长期服用会导致情绪低落及疲倦、精神失常,损害心脏、肾和肝,严重甚至导致死亡。
此药能够使吸食者将自己的秘密和隐私通过交谈等方式随意告诉他人,并促使吸食者受人支配、出现猜想等症状,极易被犯罪分子利用,其危害不堪设想。
法院认为,上述各被告人的行为已分别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且贩卖、运输毒品数量特别巨大,社会危害极大,应予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