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贼三次作案目标是淫秽光盘。一个月内三次潜入同一家作案,盗窃物品居然主要锁定为淫秽光盘,近日,红旗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3 月初的一天凌晨2 时许,被告人周某潜入新乡市小北街130 号被害人庞某家中,盗窃淫秽光碟5 张。尝到甜头的周某,于3 月中旬的一天凌晨2 时许,再次来到庞某家中,用卡片捅开房门实施盗窃,盗走淫秽光碟5 张。也许是看前两次作案没有什么大碍,3 月25日的凌晨3 时许,周某竟故伎重演,第三次潜入庞某家中,盗走黑色光碟包一个,内有光碟20张。临出门时,周某发现庞某新买的诺基亚E6手机不错,于是顺手拿走。经鉴定,该部手机价值1800元。案发后,淫秽光碟予以收缴。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多次盗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