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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司法考试刑法知识:盗窃罪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窃取的行为。

  (一)成立要件
  行为逻辑结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占有的财物 → 通过平和手段 → 变成自己占有。
  1、行为对象是财物
  (1)盗窃罪的特殊对象。
  (2)不定盗窃罪的特殊对象。
  2、转移占有
  盗窃罪的本质是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占有。
  (1)他人占有的财物,既可以是合法占有,也可以是非法占有。
  ① 他人合法占有。
  ② 他人非法占有。注意,他人非法占有,要求对财物的占有达到平稳状态时,才受刑法保护。但是,即使是平稳占有,也不能对抗所有权人的救济行为。
  ③ 他人对违禁品的占有。他人占有的违禁品,除了国家没收,别人不得侵犯。例如,甲购买了100克毒品藏在家里,被乙发现,乙便窃得这些毒品。乙构成盗窃罪。
  (2)转移为自己占有
  ① 转移为自己占有,不要求必须转给自己,也包括转移给第三人占有。第三人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独角 兽司 法考试 网
  ② 转移为自己占有的本质是,破坏他人对财物的占有关系,建立自己(或第三人)对财物的占有关系。如果只想破坏旧关系,不想建立新关系,就不构成盗窃罪,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3、平和手段
  转移的手段必须是平和手段。所谓平和手段,是指手段不能带有暴力胁迫性质。
  提醒:手段不要求具有秘密性。
  4、主观是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1)要求主观认识到财物“数额较大”。
  (2)自己所有的财产,明知处于他人合法占有的状态而窃回的,成立盗窃罪。
  (二)盗窃罪、抢夺罪、抢劫罪的关系
  1、总结:
  (1)三种犯罪的区别在于:夺取手段的暴力程度不同。
  ① 抢劫罪是对人暴力,压制被害人的反抗,暴力程度最高。
  ② 抢夺罪是对物暴力,要求具有人身危险性。
  ③ 盗窃罪是对物采取平和手段。
  总结:对物平和手段 → 对物暴力 → 对人暴力。
  2、盗窃罪与抢夺罪的具体区分
  提醒:旧理论认为,二者的区别在于:盗窃罪是秘密进行的,抢夺罪是公开进行的。通过前文分析可知,这种看法是完全错误的。盗窃罪可以公开进行,抢夺罪也可以秘密进行。
  二者的真正区别在于:盗窃罪,对物采用平和手段,该手段对被害人没有人身危险性;抢夺罪,对物采用暴力手段,该手段对被害人具有人身危险性。独角兽 司法 考试网
  3、盗窃罪与抢劫罪的联系
  抢劫罪有三种手段:暴力、胁迫、其他手段。抢劫罪的“其他手段”容易与盗窃罪产生混淆。
  结论:(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先将被害人灌醉,然后窃走财物。虽然窃取时的行为是平和的,但是先将人灌醉的行为属于抢劫罪中的“其他手段”,因此属于抢劫,而非盗窃。(2)如果只是单纯利用他人醉酒状态而窃得财物,构成盗窃罪。
  (三)盗窃罪与故意伤害罪、强奸罪
  (1)先伤害、强奸,被害人未失去知觉,利用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处境,临时起意劫取财物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强奸罪与抢劫罪,数罪并罚。
  (2)先伤害、强奸,被害人失去知觉,临时起意拿走财物,构成故意伤害罪、强奸罪与盗窃罪,数罪并罚。
  (3)先以杀人故意杀死被害人,临时起意拿走财物,构成故意杀人罪与盗窃罪,数罪并罚。
  (四)盗窃罪的认定
  1、加重处罚情形
    2、未成年人盗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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