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犯人的刑事责任
(一)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是主犯:起组织、领导作用的人。
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一定是主犯,但犯罪集团的主犯不一定是首要分子。
2、聚众犯罪的首要分子:是主犯,但有例外:
291 条: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292 条:聚众斗殴罪
3、其他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
4、处罚:
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对集团的全部犯罪负责: A 是盗窃公司的党委书记。偷了10 次,每次10 万,总价100万元,其中有3 次A 不知道。B、C 不是公司领导,但积极参加5 次。A 对100 负责B、C 对50 万元负责。其中D 在最后一次盗窃中强奸了被害人,因为此过限行为不是公司的“业务”。A 对此行为不负责。
其他主犯对其所参加的犯罪负责。
①以上案例中的B、C 即如此。
②注意掌握刑法26 条。
③聚众犯罪的首要分子不需要对每一个人的全部犯罪负责。
(二)从犯:在共犯中起次要作和或辅助作用的人。独 角兽司 法考试 网
①实行犯不一定是主犯,次要的实行犯是从犯。
②处罚:
不存在比照主犯应当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问题。
共犯中可以都是主犯,没有从犯;但不可能都是从犯。
22、23 条:未遂犯,预备犯的处罚,可以比照既遂犯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