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
1.期限:1 个月以上 6 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 1 年。
2.刑期计算: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 1 日折抵刑期 1 日。
3.执行机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4.待遇:在执行期间,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有期徒刑
1.期限:6 个月以上 15 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总和刑期不满 35 年的不得超过20 年,总和刑期在 35 年以上的不得超过 25 年。
2.刑期计算: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 1 日折抵刑期 1 日。独角 兽司 法 考试网
3.执行机关: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其他执行场所,是指少年犯管教所、拘役所。
4.改造: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无期徒刑
1.内容:终身剥夺人身自由;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2.执行机关: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