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 6】刘某利用到国外旅游的机会,购买了手枪 1 支、子弹若干发自用,并经过伪装将其邮寄回国内。后来刘某得知丁某欲搞一支枪抢银行,即与丁某协商,以 1 万元将其手枪出租给丁某。丁某使用该手枪抢劫银行时被抓获。对刘某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2008 年四川延考地区试卷二第 11 题)
A.以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与抢劫罪实行并罚
B.以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与非法出租枪支罪实行并罚
C.以走私武器、弹药罪与抢劫罪实行并罚
D.以走私武器、弹药罪、非法出租枪支罪、抢劫罪实行并罚
【答案】C。首先,在国外购买枪支、子弹并邮寄回国,成立走私武器、弹药罪;其次,明知他人实施犯罪,而出租或出借枪支的,成立他人所实施的罪的共犯,不再定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例 7】甲、乙经共谋后到丙的住所对其实施了强奸,事后,甲趁丙不注意之机,将丙的钱包拿走。第二天,甲发现丙的钱包里有一张已经中了 5 万元的彩票,即兑了奖。就甲拿走被害人钱包和私自兑奖的行为而言,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08 年四川延考地区试卷二第 63 题)
A.甲和乙成立盗窃罪的共同犯罪
B.甲单独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C.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D.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和诈骗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答案】BC。首先,甲在与乙共同实施了强奸行为后,单独实施了盗窃行为,盗窃行为相对于乙来说,属于“实行过限”,只能由甲独自承担刑事责任;其次,甲拿彩票去兑奖的行为,没有侵犯新的独立的法益,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不能另定诈骗罪。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B 和 C。独角 兽司法 考试网
【例 8】关于罪数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07 年试卷二第 57 题)
A.甲使用暴力强迫赵某与自己进行商品交易,造成赵某重伤。对甲的行为应以故意伤害罪与强迫交易罪实行并罚
B.乙借用李某的摩托车后藏匿不想归还。李某要求归还时,乙谎称摩托车被盗。乙欺骗李某的行为不单独构成诈骗罪
C.丙为杀人而盗窃枪支,未及实施杀人行为而被抓获,丙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预备)罪与盗窃枪支罪的想象竞合犯
D.丁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属于盗窃罪与信用卡诈骗罪的吸收犯
【答案】BC。A 项,一行为触犯数罪名,即强迫交易罪和故意伤害罪,属于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罪处理;B 项,乙欺骗李某的行为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因为这种欺骗行为没有侵犯新的独立的法益,所以不另成立诈骗罪;C 项,丙实施了盗窃枪支一种行为,触犯了数个罪名,是典型的想象竞合犯。很多考生可能觉得这属于牵连犯,其实牵连犯与想象竞合犯相比,最基本的区别在于牵连犯的行为人实施了两个行为,即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或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D 项,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定盗窃罪一罪,这是刑法的明文规定,是法定的一罪。而吸收犯则是处断的一罪。
【例 9】甲在一豪宅院外将一个正在玩耍的男孩(3 岁)骗走,意图勒索钱财,但孩子说不清自己家里的联系方式,无法进行勒索。甲怕时间长了被发现,于是将孩子带到异地以 4000 元卖掉。对甲应当如何处理? (2005 年试卷二第 17 题)
A.以绑架罪与拐卖儿童罪的牵连犯从一重处断
B.以绑架罪一罪处罚
C.以拐卖儿童罪一罪处罚
D.以绑架罪与拐卖儿童罪并罚
【答案】D。首先,以勒索财物为目的骗走儿童的,成立绑架罪;其次,出卖儿童的,成立拐卖儿童罪;最后,绑架罪与拐卖儿童罪之间,既不是牵连关系,也不是吸收关系,完全是异种数罪,应数罪并罚。
【例 10】甲利用到外国旅游的机会,为了自用,从不法分子手中购买了手枪 1 支、子弹 60 发,然后经过伪装将其邮寄回国内。后来甲得知乙欲抢银行,想得到一支枪,就与乙协商,以 5000 元将其手枪出租给乙使用。乙使用该手枪抢劫某银行,随后被抓获。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2004 年试卷二第 17 题)独 角兽 司法 考试网
A.以买卖、邮寄枪支、弹药罪与抢劫罪并罚
B.以买卖、邮寄枪支、弹药罪与非法出租枪支罪并罚
C.以走私武器、弹药罪与抢劫罪并罚
D.以走私武器、弹药罪、非法出租枪支罪、抢劫罪并罚
【答案】C。参见 2008 年四川延考地区试卷二第 11 题,几乎一模一样。
【例 11】下列哪些犯罪行为,应按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 (2003 年试卷二第 36 题)
A.拐卖妇女又奸淫被拐卖妇女
B.司法工作人员枉法裁判又构成受贿罪
C.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又杀人
D.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又强奸被组织人
【答案】CD。A 项,拐卖妇女后又奸淫该被拐卖的妇女的,只成立拐卖妇女罪,这是典型的包容犯;B项,司法工作人员枉法裁判又构成受贿罪的,是牵连犯,根据刑法第 399 条的规定,应从一重罪处理,无需数罪并罚;C 项和 D 项,都是典型的牵连犯(原因行为和结果行为的牵连),应数罪并罚。
【例 12】甲为获利于某日晚向乙家的羊圈内 (共有 29 只羊)投放毒药,待羊中毒后将羊运走,并将羊肉出售给他人。甲的行为构成哪些犯罪? (2002 年试卷二第 40 题)
A.盗窃罪
B.投毒罪
C.故意毁坏财物罪
D.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答案】AD。首先,甲的行为不成立投毒罪(即投放危险物质罪),因为该罪必须危害的是公共安全,甲仅实施了往乙家羊圈投放毒药的行为,没有危害到公共安全;其次,甲将有毒的羊肉出售给他人,成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因为这一行为已经侵犯了新的法益,即市场经济秩序。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 和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