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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司法考试刑法:不成立共同犯罪的情形
   1、过失犯罪不成立共同犯罪。例如,大夫开药开错了,药剂师也审错了,二人应分别被追究医疗事故罪的刑事责任,不成立共同犯罪。独 角兽司 法考 试网
    提示注意 
    例外规定:交通肇事后,车主、乘客、单位的主管人员指使肇事司机逃逸致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2、同时犯不成立共同犯罪。
    3、实行过限。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过限部分不是共同犯罪(共犯过限)。例如,甲教唆乙盗窃丙的财物,乙除了实施盗窃行为,还强奸了丙,对于乙的强奸行为,甲与乙不成立共同犯罪。
    提示注意
    在共同实施伤害罪的过程中发生过限的杀人行为。一般认为,没有杀人故意的人成立故意伤害罪,有杀人故意的人成立故意杀人罪。但是,伤害行为一般具有致人死亡的高度危险,所以,即使具有伤害故意的人成立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也要对死亡结果也要承担刑事责任。
    4、事前无通谋的窝藏、包庇、窝赃、销赃行为,事后提供帮助的,不构成共同犯罪。
    归纳总结
    司考中窝藏、包庇的罪名主要包括:窝藏罪;包庇罪;洗钱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独 角兽 司法 考试网
 
    5、间接正犯不构成共同犯罪。间接正犯是指:利用他人作为犯罪工具来实施犯罪,自己不参与实行行为(即犯罪事实支配)。间接正犯包括以下类型:
   (1)利用无责任能力者的身体活动;
   (2)利用没有意志力的身体活动;
   (3)利用缺乏故意的行为,致使不知情者实施损害行为;
   (4)利用者对被利用者进行强制;
   (5)利用有故意的工具;
   (6)利用他人的合法行为;
   (7)利用被害人的行为。利用者使被害人丧失自由意志,或者使被害人对结果缺乏认识或产生其它法益关系的错误,导致被害人实施了损害自己法益的行为时,利用者成立间接正犯。如甲强迫乙自杀的,甲成立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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