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 1】关于故意的认识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1 年试卷二第 5 题)
A.成立故意犯罪,不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
B.成立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物品的淫秽性
C.成立嫖宿幼女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卖淫的是幼女
D.成立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对方是境外的机构、组织或者个人,没有认识到而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不成立任何犯罪
【答案】D。本题考察的是直接故意的认识因素问题。直接故意的一般认识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明知自己行为的内容与社会意义;二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某种危害结果;三是某些犯罪的故意还要求行为人认识到刑法规定的特定事实,如特定的行为时间、地点、方法、行为对象、特定的主体身份等。A 项,成立故意要求行为人认识到法益侵害性即可,也就是说,故意的成立要求行为人认识到实质的违法性,至于形式违法性,则不在行为人认识的范围之内。因此 A 项正确;B 项和 C 项是正确的,当犯罪对象作为犯罪构成要件之一时,成立该犯罪要求对犯罪对象有认识,淫秽物品、不满 14 周岁的幼女分别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和嫖宿幼女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因此要求认识到;D 项是错误的,在没有认识到对方是境外的机构、组织或个人时,有可能成立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而非不成立任何犯罪。据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D。
【例 2】关于故意的认识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8 年试卷二第 2 题)
A.甲明知自己的财物处于国家机关管理之中,但不知此时的个人财物应以公共财产论而窃回。甲缺乏成立盗窃罪所必须的对客观事实的认识,故不成立盗窃罪
B.乙以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窃取军人的手提包时,明知手提包内可能有枪支仍然窃取,该手提包中果然有一支手枪。乙没有非法占有枪支的目的,故不成立盗窃枪支罪
C.成立猥亵儿童罪,要求行为人知道被害人是或者可能是不满 14 周岁的儿童
D.成立贩卖毒品罪,不仅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贩卖的是毒品,而且要求行为人认识到所贩卖的毒品种类 独角 兽 司法 考试网
【答案】C。A 项,公共财产属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行为人对于财物是否属于“公共财物”的认识并不影响犯罪故意的认定。换言之,行为人只要认识到事实本身就可以了,甲知道自己的财物处于国家机关管理中,对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的认识没有错误;B 项,乙明知手提包内可能是枪支却仍然窃取,该手提包内果然有一支手枪,明显是直接故意,成立盗窃枪支罪;C 项,儿童属于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行为人要成立猥亵儿童罪,必须要认识到这一点;D 项,成立犯罪毒品罪,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贩卖的东西是毒品就可以了,至于毒品的种类,则无需达到有认识的程度。
【例 3】甲贩运假烟,驾车路过某检查站时,被工商执法部门拦住检查。检查人员乙正登车检查时,甲突然发动汽车夺路而逃。乙抓住汽车车门的把手不放,甲为摆脱乙,在疾驶时突然急刹车,导致乙头部着地身亡。甲对乙死亡的心理态度属于下列哪一选项? (2006年试卷二第 3 题)
A.直接故意
B.间接故意
C.过于自信的过失
D.疏忽大意的过失
【答案】B。甲对乙的死亡的心理态度不可能是过失,因此只能在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中选择其一。直接故意意味着行为人对死亡结果的意志因素是希望、积极追求、迫切希望发生。本题中,甲突然急刹车的目的显然是为了摆脱乙的追赶,甲只是放任了乙的死亡结果,根本谈不上积极希望乙死亡。故甲对乙的死亡的心理态度只能是间接故意。
【例 4】刑法第 171 条第 1 款前段规定:“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关于本条的理解,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2004 年试卷二第 53 题)
A.运输假币罪要求行为人明知是假币,但出售、购买假币罪不要求行为人明知是假币
B.根据故意犯罪的刑法规定与刑法原理,出售、购买假币罪也以行为人明知是假币为前提
C.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都是故意犯罪,但运输假币罪只能是直接故意,而出售、购买假币罪只能是间接故意
D.“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是指可以并处罚金,而非应当并处罚金
【答案】ACD。伪造的货币是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的犯罪对象,当然要求行为人明知是假币。刑法第 171 条第 1 款对于运输假币罪之所以明确要求“明知”,是因为在不少情况下,行为人运输假币时可能受到蒙骗,主观上可能并不知道是假币,故刑法特别指明是“明知”。出售、购买假币虽然没有明确规定“明知”二字,但成立故意犯罪,仍然也必然要求行为人对犯罪对象的内容和社会意义有所认识。至于 D 项,刑法规定“并处”罚金时,意味着人民法院在对犯罪人判处主刑的同时,必须依法判处罚金,只有当刑法规定“可以并处”罚金时,人民法院才可以在对犯罪人判处主刑的同时,决定是否判处罚金。
【例 5】关于认识错误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2011 年试卷二第 53 题)
A.甲为使被害人溺死而将被害人推入井中,但井中没有水,被害人被摔死。这是方法错误,甲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B.乙准备使被害人吃安眠药熟睡后将其勒死,但未待实施勒杀行为,被害人因吃了乙投放的安眠药死亡。这是构成要件提前实现,乙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C.丙打算将含有毒药的巧克力寄给王某,但因写错地址而寄给了汪某,汪某吃后死亡。这既不是对象错误,也不是方法错误,丙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D.丁误将生父当作仇人杀害。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都认为丁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答案】AC。A 项说法错误,甲属于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系因果关系错误中的狭义因果关系错误,而非方法错误;B 项说法正确,乙属于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系因果关系错误中的犯罪构成要件提前实现;C 项说法错误,丙属于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系打击(方法)错误,而非对象错误,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D 项说法正确,丁属于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系对象错误,此时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都认为丁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据此,本题的答案是 AC。独 角兽司 法考试 网
【例 6】甲与乙因情生仇。一日黄昏,甲持锄头路过乙家院子,见甲妻正在院内与一男子说话,以为是乙举锄就打,对方重伤倒地后遂发现是乙哥哥。甲心想,打伤乙哥哥也算解恨。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2010 年试卷二第 54 题)
A.甲的行为属于对象错误,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B.甲的行为属于方法错误,成立故意伤害罪
C.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伤害(未遂)罪,对乙哥哥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D.甲的行为不存在任何认识错误,理所当然成立故意伤害罪
【答案】ABCD。甲的行为属于具体事实错误中的对象错误。甲本欲伤害乙,由于对象认识错误,结果伤害了乙的哥哥。但乙的身体和其哥哥的身体都是故意伤害罪所保护的法益,刑法对二者予以同等保护。根据法定符合说,甲的行为应成立故意伤害罪的既遂。
【例 7】甲想杀害身材高大的乙,打算先用安眠药使乙昏迷,然后勒乙的脖子,致其窒息死亡。由于甲投放的安眠药较多,乙吞服安眠药后死亡。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 年试卷二第 3 题)
A.甲的预备行为导致了乙死亡,仅成立故意杀人预备
B.甲虽已着手实行杀人行为,但所预定的实行行为(勒乙的脖子)并未实施完毕,故只能认定为未实行终了的未遂
C.甲已着手实行杀人行为,应认定为故意杀人既遂
D.甲的行为是故意杀人预备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罪论处
【答案】C。甲的行为属于具体的事实错误中的因果关系错误里的犯罪构成的提前实现。根据法定符合说,甲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罪的既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