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然解释
指刑法规定虽未明示某一事项,但依形式逻辑、规范目的及事物属性的当然道理,将该事项解释为包括在该规定的适用范围之内。当然解释的本质是根据刑法精神,对刑法适用所作的“举轻以明重”或“举重以明轻”的逻辑解释。
归类总结
司法考试复习中常见的当然解释有:
1.根据《刑法》第 240 条“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规定,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属于本罪的加重处罚情形,那么,以出卖为目的,抢劫、抢夺婴幼儿的行为,自然属于本罪的加重处罚情形;独 角兽 司法 考试网
2.根据《刑法》第 238 条“非法拘禁罪”的规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非法拘禁罪定罪量刑,那么,为索取赌债、高利贷而非法拘禁他人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明确规定,该情形也应以非法拘禁罪论处。
(2)反对解释
指根据刑法条文的正面描述,推导其反面含义的解释方法。
归类总结
司法考试复习中常见的反对解释有:根据《刑法》第 50 条的规定,死缓犯没有故意犯罪的,“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那么,没有满二年的就不得减为无期徒刑,此即反对解释。
(3)补正解释
指在刑法条文发生立法缺漏时,根据相关条文之间的逻辑关系来对该法条进行补正,以有效弥补法律的不足和缺陷的解释方法。
归类总结
司法考试复习中常见的补正解释有:《刑法》第 63 条的“以下”与第 99 条的“以下”,存在矛盾,通过补正解释,对第 63 条的“下”解释为“下”即不包括本数在内。
(4)体系解释
指根据刑法条文在整个刑法中的地位,联系相关法条的含义,阐明其规范意旨的解释方法。体系解释的目的是避免断章取义,以便使刑法规范整体协调。独 角兽 司法 考试网
归类总结
司法考试复习中常见的体系解释有:《刑法》第 263 条的“抢劫罪”和第 264条的“盗窃罪”都将以“金融机构”为犯罪对象的行为规定为该罪的加重处罚情形。那么,这里的“金融机构”应当做相同的理解。因此,既然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将“抢劫银行或者其他
金融机构”解释为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资本、有价证券和客户的资金等,那么,作为盗窃罪加重处罚情节的“盗窃金融机构”也应当做上述理解,以保持刑法用语的一致性,此即为体系解释。
提示注意
上述诸多解释方法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内在联系,在对刑法条文进行解释时,既可能只采用上述某一种解释方法,也可能同时采用某几种解释方法。但无论采用何种解释方法,都必须符合刑法的目的,即法益保护。当不同的解释方法得出多种结论或者不能得出妥当的结论时,必须以目的解释来最终确定,目的解释是刑法解释的最高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