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宪法实施的基本构成来看,包括宪法的执行、宪法的适用、宪法的遵守。
1、宪法的执行:指国家代议机关(通常为立法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贯彻落实宪法内容的活动。这不仅包括这些机构本身无论在设置、职权范围,还是在活动程序和活动方式上必须严格执行宪法的规定,也包括这些机构在组织其他国家机关、建立各种制度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的宪法的规定。
2、宪法的适用(宪法司法化):则通常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司法活动中贯彻落实宪法的活动。
虽然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宪法能否被司法机关作为审判活动的依据,人们尚未达成共识,但宪法具有的一般法律属性,以及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司法实践表明,宪法适用不仅是宪法实施的重要途径,而且是法治国家加强宪政建设、树立宪法权威的重要内容。
宪法实施的保障
1、宪法实施保障的内容
宪法实施保障在一定意义上亦即宪法监督,是立宪国家为了促进宪法的贯彻落实而建立的制度和开展的活动的总称。与宪法实施保障相联系,还有一个违宪审查的概念。违宪审查是指为保障宪法实施,对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以及一切机关、组织和公民的行为进行审查,并对其是否违宪作出裁决的活动。就宪法实施保障的基本内容来说,主要包括两大方面:
(1)规范的合宪性保障,即保障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的合宪性。独角兽 司法 考试网
(2)行为的合宪性保障,即保障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各政党、武装力量、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的行为的合宪性。
2、宪法实施保障的体制(同宪法解释的体制)
违宪审查权的前提是,必须享有宪法解释权
综观世界各国的宪法规定和宪政实践,宪法实施保障体制主要有以下三种:
(1)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
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起源于美国。
(2)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
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起源于英国。
从宪法实施保障的机关来看,我国属于立法机关实施宪法保障的模式。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有监督宪法实施的职责等,就是实行这一体制的具体表现。
(3)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
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起源于1799年法国宪法设立的护法元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