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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复习解析:美国法
   (一)美国宪法的产生、发展及特点
   1、宪法的制定
   《独立宣言》《邦联条例》1787年联邦宪法。
   美国佐治亚州亚特兰大市公民安娜认为,其州议会颁布的关于禁止黑人进入白人学校学习的法律违反宪法的"平等保护"条款。根据美国法律,安娜应该向下列哪一法院起诉?(2008年四川延考区试卷一第11题单项选择)  
   A.联邦最高法院            B.位于亚特兰大的联邦地区法院 
   C.佐治亚州地区法院        D.联邦权利申诉法院
 
   (二)美司法制度
   美国创造了联邦与州双轨制的司法制度与法院组织。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具有司法审查权
 
   【真题演练】关于中外法律制度的发展演变,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2011年卷一单选第19题)
    A.西周“七出”、“三不去”、“六礼”等婚姻法律的原则和制度,多为后世法律所继承和采用
    B.汉代“秋冬行刑”的死刑执行制度,对唐、明、清的法律制度有着深远影响 独角 兽司法 考试网
    C.清末规定的法官和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监狱及狱政管理的改良制度,是清末司法体制上的重大变化
    D.法国国民会议于1787年8月26日通过《独立宣言》,这一划时代的历史性文件第一次明确而系统地提出了资产阶级民主和法制的基本原则
 
    (2003年试卷一第85题不定项选择)下列有关美国法的历史地位的何种表述是不正确的? 
    A.美国制定了世界第一部资产阶级成文宪法,奠定了资产阶级宪法的基本格局
    B.美国刑法率先创造了赎刑制度
    C.美国创造了立法和司法的双轨制
    D.美国最早建立了反垄断法制
  【B】美国法在英美法系中占有重要地位,从以下四点可以凸现:
  (1)制定了世界第一部资产阶级成文宪法,奠定了资产阶级宪法的基本格局,并对近代宪法实践产生了深刻影响;(2)创造了立法和司法的双轨制;(3)率先创设了缓刑制度;(4)最早建立了反垄断法制。由此,A、C、D三项表述均正确。至于B项所述赎刑,最早创立于中国,而不是美国。故B项表述错误,为应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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