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审制度
1、唐代的“三司推事”
①三司推事:大理寺卿;刑部侍郎;御史中丞;。负责审理地方或中央发生的重大案件。
②三司使:大理寺评事;刑部员外郎;监察御史。审理地方不便于解往中央的案件。
③督堂集议制:每逢重大死刑案件,皇帝下令“中书、门下四品以上及尚书九卿议之”,以示慎刑。
2、明清时期的会审制度。
(1)明代(九卿会审明清同,明有朝大,清有秋朝热)
①九卿会审(明代又称“九卿圆审”)。是由六部尚书及通政使司的通政使,都察院左都御使(不能是右都御史),大理寺卿九人会审皇帝交付的案件或已判决但囚犯仍翻供不服之案。
②朝审。始于天顺三年(公元1459年),英宗命每年霜降之后,三法司会同公侯、伯爵,在吏部尚书(或户部尚书)主持下会审重案囚犯,从此形成制度。清代秋审,朝审皆渊源于此。 独角 兽司 法考试 网
③大审。始于成化十七年(公元1481年)宪宗命司礼监(宦官二十四衙之首)一员在堂居中而坐,尚书各官列居左右,从此“九卿抑于内官之下”。会同三法司在大理寺共审囚徒,《明史•刑法志》载:“自此定例,每五年辄大审。”
(2)清代
在明代会审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重案会审制度,形成了秋审、朝审、热审等比较规范的会审体制。
①秋审。是最重要的死刑复审制度,因在每年秋天举行而得名。秋审审理对象是全国上报的斩、绞监候案件,每年秋8月在天安门金水桥西由九卿、詹事、科道以及军机大臣、内阁大学士等重要官员会同审理。秋审被看成是“国家大典”,统治者较为重视,专门制定《秋审条款》。 独 角 兽司法 考试网
②朝审。朝审是对刑部判决的重案及京师附近绞、斩监候案件进行的复审,其审判组织、方式与秋审大体相同,于每年霜降后十日举行。
③热审。是对发生在京师的笞杖刑案件进行重审的制度,于每年小满后十日至立秋前一日,由大理寺官员会同各道御史及刑部承办司共同进行,快速决放在监笞杖刑案犯。
中国古代社会的死刑复奏制度是指奏请皇帝批准执行死刑判决的制度。关于这一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试卷一第57题多项选择)
A.北魏太武帝时正式确立了死刑复奏制度
B.唐朝的死刑案件在地方实行"三复奏",在京师实行"五复奏"
C.明清时期的朝审制度取代了死刑复奏制度
D.死刑复奏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既加强了皇帝对司法、审判的控制,又体现了皇帝对民众的体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