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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复习: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婚姻法解释(一)》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婚姻法解释(二)》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一)诉讼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则(★★)
    1.诉讼离婚时:①双方就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达成协议的,按照协议分割。②达不成协议的,原则均分。法院亦可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依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分割(《婚姻法》第39条)。
    2.对毁损或者企图侵占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予以适当的惩罚。①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财产的,对过错方,法院“可以”判决“不分或者少分”。②离婚后,另一方发现对方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算(起算点不包括“应当发现之次日”)(《婚姻法》第47条;《婚姻法解释(一)》第31条)。独 角兽 司法 考试网
 
    【真题研习】甲、乙结婚多年,因甲沉迷于网络游戏,双方协议离婚,甲同意家庭的主要财产由乙取得。离婚后不久,乙发现甲曾在婚姻存续期间私自购买了两处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于是起诉甲,要求再次分割房产并要求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08年•卷三•68题)
  A.乙无权要求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法院应当将两处房产都判给乙 
  C.请求分割房产的诉讼时效,为乙发现或者应当发现甲的隐藏财产行为之次日起两年 
  D.若法院判决乙分得房产,则乙在判决生效之日即取得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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