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夫妻个人财产(★★★)
《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解释(一)》
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姻法解释(二)》
第十三条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1.法定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①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姻法》第18条)。②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婚姻法》第18条)。③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婚姻法》第18条)。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婚姻法》第18条)。⑤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军人的个人财产。⑥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扣除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属于复转军人的个人财产(《婚姻法解释(二)》第13条)。⑤由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不动产,并于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原则上认定房屋所有权归登记名义人个人所有(《婚姻法解释(三)》第11条)(见【例2】)。⑥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以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姻法解释》(三)第7条第一款)(见【例5】)。
2.法定夫妻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2001年修改《婚姻法》之前,法律规定夫妻个人财产因结婚满8年而转换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解释(一)》第19条修改了这一规定,夫妻个人财产,除非当事人约定共同共有,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共同财产。独角 兽司 法考 试网
【例5】甲男与乙女婚后三年无房。同事瞧不起,导师拒绝再见面。乙的父母忍痛拿出一生的积蓄200万元,给甲、乙购买了一套价值200万元的45m2房屋,登记在乙的名下。半年后,乙和自己的硕士导师好上了,与甲离婚。问:房子么样分?答曰:①今日之中国,乃少年中国(好像有点不可能!管他呢!)。故《婚姻法解释(三)》第7条第一款毅然决然地废止了《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第二款的规定。②约定优先。③若无约定,原则上该房屋认定为乙的个人财产。③注意:法条规定,“可以”认定为乙个人所有。意思是,允许法官自由裁量。法官如果受了贿,可以乱来,乱来不算错。“可以”嘛!。
【真题研习】甲、乙结婚的第10年,甲父去世留下遗嘱,将其拥有的一套房子留给甲,并声明该房屋只归甲一人所有。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09年•卷三•20题)
A.该房屋经过八年婚后生活即变成夫妻共有财产
B.如甲将该房屋出租,租金为夫妻共同财产
C.该房屋及租金均属共同财产
D.甲、乙即使约定将该房屋变为共同财产,其协议也无效
【答案】无答案(以前的答案是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