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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复习: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
    二、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期间的作用(★★★)
 
    从【例3】和【例4】我们清楚地看到,如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依照法定方式主张了权利,则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这样,无论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其主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和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都是分别计算的。其作用在于:
 
    1.若债权人在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持续没有行使权利,则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经过,保证人获得自己的抗辩权,无论主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的状况如何,保证均可行使自己的抗辩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若债权人在主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持续没有行使权利,在主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经过,即使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尚未经过,保证亦可援用债务人的抗辩权,有权拒绝承担保证人。不仅如此,《诉讼时效规定》第21条规定,此时,若保证人未援用债务人的诉讼时效经过的抗辩权,其承担保证责任后,丧失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独角 兽司法 考试网
 
    三、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终止对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影响(★★)
 
    根据《担保法解释》第36条:①主债务的诉讼时效中止,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诉讼时效中止(见【例5】)。②主债务的诉讼时效中断,一般保证的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的诉讼时效不中断。(见【例6】和【例7】。颇复杂,务必耐心些看!)
 
   【例5】甲欠乙100万元,债务履行期为2009年3月1日。丙提供保证,约定在债务人甲不能履行债务时,丙才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乙于2009年8月1日起诉债务人甲,法院于2011年4月1日作出生效判决。①丙的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根据前述【例3】阐释的理由,主债务与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相同,均为2011年4月2日至2013年4月1日。②假设2013年2月1日(诉讼时效期间内最后6个月内),债权人乙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且为确定法定代理人,乙对甲的债权(主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发生中止。③主债务中止的原因是,诉讼时效期间所剩无几(6个月内),债权人乙丧失对债务人甲主张债权的能力。同样,不管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也丧失了对保证人丙主张权利的能力(无能为力),若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也在最后6个月内,就有发生中止的必要。否则,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对债权人就不太公平了。④所以,《担保法解释》第36条规定,主债务的诉讼时效中止,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诉讼时效也中止。
 
   【例6】甲欠乙100万元,债务履行期为2009年3月1日。丙提供保证,约定在债务人甲不能履行债务时,丙才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乙于2009年8月1日起诉债务人甲,法院于2011年4月1日作出生效判决,判决甲自即日起向乙履行债务。①丙的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根据前述【例3】阐释的理由,主债务与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相同,均为2011年4月2日至2013年4月1日。②假设乙于2011年6月1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5条,此举将使乙对甲的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中断,自强制执行无效果之日起重新起算,假设法院于2013年6月1日确定甲的全部财产不足以履行债务。那就从2013年6月2日重新起算两年的诉讼时效(执行时效)。③由于丙的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享有先诉抗辩权,在乙对甲强制执行无效果之前,丙是不承担保证责任的。因此,如果乙于2011年6月1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引起主债务诉讼中断时,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不中断,那么等主债务的诉讼时效于2013年6月2日重新起算时,乙对丙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已经经过了(最后一天是2013年4月1日)。这显然是荒唐的。④正是由于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故《担保法解释》第36条规定,主债务的诉讼时效中断,一般保证的诉讼时效也中断。独 角 兽司法 考试网
 
   【例7】甲欠乙100万元,债务履行期为2009年3月1日。丙提供保证,未约定保证方式,亦未约定保证期间。乙于2009年8月1日在诉讼之外请求丙承担保证责任。①丙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根据【例4】阐释的理由,主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009年3月2日至2011年3月1日;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009年8月2日至2011年8月1日。②假设乙于2011年2月1日请求甲履行债务(请求后乙即返回家中等待),则主债务的诉讼时效因乙主张权利而中断,自中断事由消除之日重新起算(自2011年2月2日至2013年2月1日)。同时,由于丙的保证方式为连带保证,不享有先诉抗辩权,乙在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请求丙承担保证责任不存在任何障碍,故乙于2011年2月1日请求甲履行债务行为不能产生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效力。③故《担保法解释》第36条规定,主债务的诉讼时效中断的,连带责任保证的诉讼时效不中断。
 
   【真题研习】下列有关保证责任的诉讼时效的表述哪些符合法律的规定?(03年•卷三•42题)
 
   A.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B.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C.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D.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答案】AD
 
   【真题研习】下列关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06年•卷三•59题)
 
  A.保证期间届满后,不必再起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B.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起算后,不必再计算保证期间
  C.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随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而中止
  D.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随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而中断
    【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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