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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司法考试民法复习:意思表示的要素
意思表示的要素(★★)
 
    在司法考试中,意思表示的理论采用传统理论。意思表示的要素有二:第一,内心意思;第二,表示行为。内心意思的要素有三:①行为意思(控制自己行为的意思)、②表示意思(明了自己行为法律意义的意思)、③效果意思(行为追求的法律效果的内容)。表示行为的方式有三:①明示、②推定方式(以行为表明内心意思)、③沉默方式(在法律明确规定或者当事人事先约定时,通过沉默表明内心意思)。
 
    1.缺乏行为意思,就不存在意思表示
 
    【例1】甲、乙出差时同居一室,甲梦话曰:“乙,把我戴的这块手表赠送给你”,乙闻言后答曰:“我要了,多谢姐姐!”甲、乙间的赠与合同不成立。因为,甲在说梦话,欠缺行为意思,甲的话不构成要约,乙没有承诺的资格。
 
    【例2】局长甲对下属乙说:“这块手表我戴了10年了,质量非常好,现我手头紧,3万元卖给你,如何?”乙不情愿,但乙患有一种疾病,内心煎熬时会不由自主地做连续点头状。甲见乙连续点头,高兴离去。甲、乙间的买卖合同不成立。因为,甲的点头不受自己意志控制,无行为意思,不能认定为推定的意思表示(承诺)。独角 兽司法考 试网
 
    2.缺乏表示意思,能否成立意思表示,学理上有争议。司法考试采用老理论:若表示欠缺表示意思,不存在意思表示。
 
    【例3】甲、乙在乙家中彩排。按照剧本,甲对乙说:“你欠我的几万块钱,就算我送你了。”乙对答:“哦!你真好!”甲、乙又按照剧本发誓:“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要。”事实上,乙真的欠甲10万元。由于甲在彩排中对乙说的话欠缺表示意思,无意思表示存在,不构成赠与的要约(或者免除债务的意思表示)。故乙欠甲的10万元债务并未消灭。
 
    【例4】甲、乙参加化妆舞会,不时有乙的粉丝找乙签名。甲也递给乙一张纸,示意乙在上面签字,乙以为甲索要签名,就在甲指定的地方签名。半月后,乙方知,甲在纸上撰文曰:“甲、乙约定,甲将自己的某别墅以500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乙”。问:乙是否负有向甲支付500万元的义务?①乙签字时无表示意思,乙的签字不能认定为意思表示,不是承诺。②甲、乙间买卖合同未成立,乙无付款义务。
 
    【例5】特里尔葡萄酒拍卖案:甲初次到特里尔,晚上到一酒吧打发时间。不料,甲发现10年未见的老朋友乙出现在酒吧门口,就站起来举手跟乙打招呼。碰巧,有人正在酒吧拍卖几桶葡萄酒,按照交易习惯,举手视为发出应买的要约。因除甲外,无其他人举手,拍卖者就将几桶葡萄酒拍定给了甲。此例中:甲举手是打招呼,不具有表示意思,不能视为发出了买卖的要约,故甲与拍卖者之间的葡萄酒买卖合同并未成立。独 角 兽司 法考试网
 
    【真题研习】教授甲举办学术讲座时,在礼堂外的张贴栏中公告其一部新著的书名及价格,告知有意购买者在门口的签字簿上签名。学生乙未留意该公告,以为签字簿是为签到而设,遂在上面签名。对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05年•卷三•1题)
 
    A.乙的行为可推定为购买甲新著的意思表示
 
    B.乙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在此基础上成立的买卖合同可撤销
 
    C.甲的行为属于要约,乙的行为属于附条件承诺,二者之间成立买卖合同,但需乙最后确认
 
    D.乙的行为并非意思表示,在甲乙之间并未成立买卖合同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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