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人格权(★)
1.概念与内容。一般人格权,指自然人对人格平等、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的一般人格利益予以支配,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仅自然人享有一般人格权,法人或其他组织不享有一般人格权。
2.一般人格权的功能。《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1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一般人格权的意义在于:即使加害人并未侵犯自然人的具体人格权,只要侵害了自然人的人格平等、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情节严重,受害人即可以一般人格权受侵害为由,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并承担精神损害赔偿。侵害一般人格权的构成要件是:①侵害了自然人的人格平等、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②加害人的行为不构成对具体人格权的侵害。③受害人实际遭受了精神损害,并造成严重后果(见【例1】和【例2】)。
【例1】甲商场因怀疑乙偷拿商品,强行将乙带到办公室搜身,最终发现乙没有偷拿商品。搜身时,除工作人员外没有第三人在场,商场工作人员也未对外透露。①甲的行为没有侵害乙的名誉权、自由权等具体人格权。②甲侵害了乙的人格尊严、人格自由,造成严重后果。③乙有权以一般人格权遭受损害为由,请求甲承担精神损害赔偿。独 角兽司 法考 试网
【例2】甲小时候面部被火烧伤,一日,甲随同朋友欲到三里屯一酒吧聚会,酒吧的保安拒绝让甲进入,并悄悄对甲说:“你长得太难看,比讲司法考试的老钟还吓人,进去会把其他顾客赶走的!”①酒吧并未侵害甲的名誉权等具体人格权。②酒吧侵害了甲的人格平等、人格尊严,情节严重,构成对一般人格权的侵犯。③甲有权请求酒吧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二、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1.生命权
生命权,指自然人享有的以生命安全、生命维持为内容的人格权。生命权受到侵害,以死者的近亲属为救济对象。《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条规定,受害人因侵权行为死亡的,赔偿权利人包括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以及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抚养义务的被扶养人。在司法考试中,实施加害行为致人死亡,又无违法阻却事由的,即构成对生命权的侵害。
2.健康权
健康权,指自然人以其身体生理机能、心理机能的健全正常运作和功能正常发挥,进而维持人体生命活动为内容的人格权。健康权的内容:①健康维护权。②劳动能力保持权。在司法考试中,实施加害行为,导致受害人生理、心理功能的正常发挥,即构成对健康权的侵犯。
3.身体权
身体权,指自然人维持其身体的完整性和完全性,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人体组织的人格权。身体权的内容:①身体完整性保持权。②身体组成部分的支配权。在司法考试中,实施加害行为,致使受害人身体的完整性遭受破坏的,即构成对身体权的侵犯。须注意:与身体相连,不能自由拆卸的假肢、义眼、心脏起搏器、支架属于身体权的客体。独角 兽 司法考 试网
【概念辨析】 【健康权】VS【身体权】①健康权保护的自然人生理、心理机能的正常发挥。身体权保护的自然人身体的完整性。②有些侵害身体权的行为,不侵害健康权。例如:甲医生在给患者乙做腹腔手术(不是因为阑尾炎)时,擅自切除乙的阑尾。再如:擅自剪除他人头发、指甲。又如:因过错损坏他人不能自由拆卸的假肢。③有些侵害身体权的行为同时侵害健康权。例如:医院因过失摘除病人无病变的肾脏。再如:打架时,甲砍掉乙的手臂。④有些侵害健康权的行为不侵犯身体权。例如:甲恶意劝酒,致使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疗。又如:甲故意给乙传染艾滋病。
【真题研习】张某因病住院,医生手术时误将一肾脏摘除。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治疗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审理期间,张某术后感染医治无效死亡。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10年•卷三•69题)【答案】ABCD
A.医院侵犯了张某的健康权和生命权
B.张某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医疗费赔偿请求权
C.张某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权
D.张某死后其配偶、父母和子女有权另行起诉,请求医院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