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权,指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消灭的权利。
形成权的类型。
第一大类是财产法上的形成权,分为两小类:
①债法上的形成权:(效力待定合同中的)追认权(《合同法》第47、48条)、(效力待定合同中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合同法》第47、48条)、(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合同法第54条》)、(选择之债中债务人享有的)选择权、法定抵销权(《合同法第99条》)、债务免除权、合同解除权(《合同法第94条》及其他法定解除权与约定解除权)、(试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认可权(《合同法第171条》)、(间接代理中第三人的)选择权(《合同法第403条》)。
②物权法上的形成权:典物回赎权、共有物分割请求权((《物权法》第99条),名为请求权,实为形成权)、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物权法》第101条) 。
第二大类是身份法上的形成权,分为两小类:
①继承法上的形成权:遗嘱撤销权(《继承法》第20条)、继承权抛弃(《继承法》第25条)、受遗赠权抛弃(《继承法》第25条)、遗产分割请求权。独角 兽司法 考试网
②婚姻法上的形成权:(可撤销婚姻中受胁迫人的)撤销权(《婚姻法》第11条)、离婚请求权(《婚姻法》第32条)、收养关系解除权。
须注意:形成权还有另一种分类:①单纯形成权。指无须通过诉讼行使的形成权。绝大形成权均属单纯形成权。②形成诉权,又称间接形成权,指须通过法院或者仲裁机关行使的形成权。例如:(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可撤销婚姻中)的撤销权、情势变更中的合同变更权或者解除权(《合同法解释(二)》第26条)。
【概念辨析】 【离婚请求权】VS【形成权】
①形成权的作用(或特点)在于,依照形成权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就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
②可问题是,在离婚诉讼中,我们发现,当事人一方起诉离婚时,法院有时候判决离婚,有时候却判决不准离婚。这样,是否离婚,就不是起诉离婚的一方说了算。可是,为什么民法通说认为离婚请求权是形成权呢?独 角兽司 法考 试网
③答案在于:“离婚请求权”与“离婚的诉讼权利”是不同性质的权利。
④根据《婚姻法》第32条,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任何一方起诉离婚的,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判决离婚。折这就没有商量的余地,属于起诉离婚人一方说了算的权利。
⑤不同的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即使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任何一方均不享有离婚请求权(民法上的实体权利,属于形成权),但任何一方仍享有“起诉离婚的诉讼权利”,一方起诉后,若法院察明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离婚请求权不成立,自然判决不准离婚。
⑥That’s w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