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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司考刑法:什么是剥夺政治权利
    2013年司考刑法:什么是剥夺政治权利。 在刑法中,诸多罪名的刑罚都涉及剥夺政治权利,那么究竟什么是剥夺政治权利呢?独角兽司法考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以下资料供大家参考。
 
  剥夺政治权利的法律规定
 
  一、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被剥夺的政治权利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包括国家机关中的任何职务)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仅限担任领导职务的权利)
 
  二、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分为以下几种:
 
  1、终身: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独角 兽司法 考试网
 
  2、3年以上10年以下:
 
  (1)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2年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相应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2)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具备法定减刑条件的,将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也相应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3、除上述二种情形外,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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