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 复习指导 >>法制史
2013年司考法制史:五大法学家

    2013年司考法制史:五大法学家。2013年司法考试中外国法制史部分,一些外国人的名字常常是考试的所在,通过比较名字有助于强化对知识点的记忆,诸如五大法学家。

 
  公元 426年颁布并在东、西罗马帝国同样生效的《引证法》正式承认盖尤斯、J.保罗(?~约222),D.乌尔比安(约170~228)、A.帕比尼安(约150~212)和H.莫迪斯蒂努斯(?~约 244)五**学家的解答具有法律效力;并规定凡法律问题未经明文规定的,悉依五**学家的解答加以解决;如他们的解答并不一致,取决于多数;人数相同时则以帕比尼安的解释为准。
 
  1、盖尤斯(约公元130~180年),罗马帝国前期著名法学家,代表作为《法学阶梯》,该书是唯一一部流传至今的古代罗马法学家的文献,成为查士丁尼编纂同名法典的范本。
 
  2、帕比尼安(约公元140~212年),帝国前期罗马的著名法学家,担任过申诉官、帝国高级法院院长和被认为是副皇帝高位的近卫都督之职,行使军事和司法大权。其代表作有37卷《法律问答集》、19卷《解答集》、19卷《解说书》。其学说具有极高的权威性,直至4世纪,君士坦丁皇帝仍命令属下整理他的学说。在《学说引证法》中并明确规定,在五大“法学家”的意见相左时,以帕比尼安的学说为准。独角 兽司法 考试 网
 
  3、乌尔比安(约公元170~228年),担任过帝国高级法院法官助理、帝国议事会成员,近卫都督,做过皇帝的法律顾问。乌尔比安是公认的古代罗马最伟大的法学家之一,是罗马法学的集大成者,查士丁尼的《学说汇纂》摘录的9142段法学家的著述中,其中乌尔比安的著作就有2464段。最先提出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也是乌尔比安。
 
  4、保罗(约公元222年去世),担任过帕比尼安法院的陪审法官,最著名的著作是关于告示的80卷注释书,在《学说汇纂》中摘录了他的2081段作品。
 
  5、孟代斯梯安(又译为莫迪斯蒂努斯,约公元244年去世),是乌尔比安的学生,也是五**学家中名气最小的一位。《学说汇纂》中有关他的著作,只有344段。
分享到:
班次名称 班次介绍 优惠价 购买
客观题精英班 1380 购买
VIP协议班 2980 购买
科举社群班 5800 购买

必要说明:支付后请联系报名老师或在线客服老师,为您及时开通课程。

关于我们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加入收藏
在线咨询 课程咨询 网授咨询 面授咨询 图书咨询 售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