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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司考法制史之魏晋南北朝记忆技巧

    2013年司考法制史之魏晋南北朝记忆技巧。为了帮2013年备考司法考试的考生顺利复习,独角兽司法考试网小编为大家奉上司法考试中的重点知识点和重点法条,希望可以对大家的复习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提供一些帮助。

 
  1.法典结构与法律形式
 
  (1)《魏律》鉴于汉代律令繁杂,魏明帝下诏改定刑制,作新律18篇,后人称为《魏律》或《曹魏律》。新律对秦汉旧律有较大改革:
 
  首先,将《法经》中的“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
 
  其次,将“八议”制度正式列入法典;
 
  第三,进一步调整法典的结构与内容,使中国封建法典在系统和科学上进了一大步。
 
  【记忆口诀】明帝《新律》18篇,具改刑名置律首,八议此时入法律,等级特权昭昭然。
 
  (2)《晋律》西晋泰始三年,晋武帝诏颁《晋律》,又称《泰始律》。 考试大论坛《晋律》对汉魏法律继续改革,精简法律条文,形成20篇602条的格局。
 
  《晋律》在刑名后增加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同时对刑法分则部分重新编排,向着“刑宽”、“禁简”的方向迈了一大步。
 
  在《晋律》颁布的同时,律学家张斐、杜预为之作注,总结了历代刑法理论与刑事立法经验,经晋武帝批准颁行,与《晋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故《晋律》亦称“张杜律”。
 
  【记忆口诀】司马代魏西晋立,泰始年间做法律,律名晋律或泰始,此律一共20篇,刑名之后法例加,五服治罪是首创。张斐杜预疏法律,解释与律同效力,此律还名张杜律。
 
  (3)《北魏律》。
 
  北魏统治者吸收汉晋立法成果,采诸家法典之长,经过综合比较,“取精用宏”,修成《北魏律》20篇,成当时著名的法典。
 
  (关键词记忆:取精用宏;20篇)独 角兽司 法考 试网
 
  (4)《北齐律》。
 
  《北齐律》共12篇,其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精炼了刑法分则,使其成为11篇,即禁卫、户婚、擅兴、违制、诈伪、斗讼、贼盗、捕断、毁损、厩牧、杂律。
 
  《北齐律》在中国封建法律史上起着承先启后的作用,对封建后世的立法影响深远。
 
  【记忆口诀】承先启后北齐律,刑名法例二而一,名例之律始出现。此时法律定期型,篇目一共十二篇,唐宋承之不改变,重罪十条北齐创,隋律开皇改十恶。
 
  (5)法律形式的变化。这一时期法律形式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形成了律、令、科、比、格、式相互为用的立法格局。
 
  ① 科起着补充与变通律、令的作用;
 
  ② 格与令相同,起着补充律的作用,均带有刑事法律的性质,与隋唐时期不同;
 
  ③比是比附或类推,比照典型判例或相近律文处理法律无明文规定的同类案件;
 
  ④式是公文程式。
 
  2.法典内容的发展变化。
 
  (1)“八议”入律魏明帝在制定《魏律》时,以《周礼》“八辟”为依据,正式规定了“八议”制度。“八议”制度是对封建特权人物犯罪实行减免处罚的法律规定。它包括:
 
  ①议亲(皇帝亲戚)独角兽 司法 考试网
 
  ②议故(皇帝故旧)
 
  ③议贤(有传统德行与影响的人)
 
  ④议能(有大才能)
 
  ⑤议功(有大功勋)
 
  ⑥议贵(贵族官僚)
 
  ⑦议勤(为朝廷勤劳服务)
 
  ⑧议宾(前代皇室宗亲)
 
  (关键词记忆:周礼;八辟;)
 
  (2)“官当”制度确立“官当”是封建社会允许官吏以官职爵位折抵徒罪的特权制度。它正式出现在《北魏律》与《陈律》中。
 
  【记忆口诀】北有北魏南有陈,官职抵罪律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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