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司考宪法备考圣经。司法考试任务繁重,考过的人都了解其中之艰辛,对司法考试也更有发言权,独角兽司法考试网小编为广大考友们,提供一篇过来人的经验文章,希望对大家考试有所帮助。
我重点强调以下内容,首先我们看宪法的基本理论部分,我们应该重点掌握宪法的特征,特别是宪法的第一个特征,也就是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的根本性表现在哪些方面?特别大家注意宪法在制订和修改程序上的严格性,大家注意,这个问题我们说宪法在修改程序上首先提案主体和宪法不同,我们说根据宪法的64条,宪法修改的提案主体分为两类,一类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一类是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代表,通过是要求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多数通过,第二个问题大家注意,宪法的分类,特别掌握资产阶级学者关于宪法的三种分类。
大家注意,宪法修正案是司法考试的一个重点,我们说我们1982年一共经过了很多次修改。在宪法理论中间应该掌握的下一个问题,是宪法的渊源和宪法点的结构,这是在基本理论部分要求大家重点掌握的问题,基本理论部分还应该掌握的一个部分就是宪法的时事,特别是宪法的解释和监督,这两个问题也是我们最近学术界讨论比较热烈的问题,也是我们司法考试的重点内容,基本理论部分大致掌握这么多内容。独 角 兽司 法考试 网
下面我们再看具体的制度部分,有这么一些制度需要大家掌握,第一个制度就是经济制度,特别是掌握根据宪法的条文掌握几种经济成分在中国国民经济体系中的地位,还有一个就是选举制度,选举制度我指的主要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代表选举法律,一共有53的条文,但是每一个条文几乎都可以设计考题,希望引起大家的重视。这是选举制度。
下面一个制度大家要注意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大家注意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着重掌握这么几个问题,第一个民族自治地方的范围,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及其领导人的任职要求,第三个,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这三个问题,接下来的第一重要问题就是特别行政区制度,现在中国有两部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对这两部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大家应该重点掌握这么几个问题,第一个就是中央和地方的关系问题,对于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大家特别应该注意,基本法以香港基本法为例,第13、14、18、159条,这是第一个中央与特区的关系这方面。
还应该重点掌握的基本法的第17条,基本法的第19条。再注意掌握的下一个问题,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和司法机关,这个根据基本法的第44条,还有相关条文进行掌握,这是基本制度。
宪法学中间的第三个重要问题就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关于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大家注意这些发条,宪法的第34条、第35条、第37条、第40条,第42条,第43条,第47条,这些发条这都是历年考试出现频率比较高的所谓高频发条。
宪法学的第四个部分就是国家机构,大家注意在国家机构中间重点强调大家掌握,中央的几个国家机构,对国家机构大家从这么几个方面把握,第一个它的组成、任期、职权,职权要求大家掌握其特殊的方面,会议制度等等。这是国家机构方面,那么在国家机构方面重点强调的,大家要掌握最高权利机关,也就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它的职权。第二个重点强调的就是国家主席,关于国家主席考的最多的,也就是说有可能出题的地方就是宪法的第84条,在中央军事委员会中,大家注意第94条,关于第94条我在独角兽司法考试网授课中特别强调两点,这个法条与其他法条不同的地方在于,第一个这个法条规定了,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的是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第二个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向中央负责,但不报告工作,在中央军事委员会中大家还应该注意的是,中央军事委员会的任期,我们注意没有任届限制。
在国家机关中间,大家还应该注意提案的问题,重点留意的是这么几类提案,第一个宪法修改案,第二个普通法律案,第三个罢免案,第四个质询案,宪法学最后一个掌握的问题,第四个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这个立法法中间可以涉及考题的地方也是比较多的,在宪法学中间要求大家重点掌握的是关于法律的适用和备案问题,时间有限,在宪法学这块我就不再罗嗦了。
总之,大家在司考的复习备考中,要以司考历年真题为主线找准司考宪法的考察方向和重点,这样才能游刃有余,做到司考的事半功倍,祝2013年的考生朋友们梦想成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