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复习法律行为、代理和时效。国际法是司考的难点,因为远离生活,故而广大考生在复习中也花费了较多的精力和时间。独角兽司法考试网的老师为大家整理了国际法部分的重点难点,希望对大家的2012年司考有所帮助。
一、法律行为的法律适用
A.根据“场所支配行为”原则适用行为地法
B.选择适用法律行为本身的准据法与行为地法
C.依尽量使之有效的独角兽司法考试网Q1973506327原则:准据法、行为地法、属人法、法院地法、法律关系成立地法等
例外:
A.涉及特权特别是不动产适用物之所在地法
B.登记行为的方式适用登记地法
C.缔结合同的方式独角兽司法考试网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或合同的准据法
二、代理的法律适用
1、代理内部关系的适用:
A.适用合同的法律选择规则
B.最密切联系原则
C.成立时代理人营业地法或惯常居所
2、代理外部关系的适用
A.被代理人住所地法或独角兽司法考试网代理内部关系的准据法
B.主合同的准据法
C.代理行为地法
D.混合适用以上方法
我国没有规定涉外代理适用
三、时效独角兽司法考试网的法律适用
A.大陆法系一般适用所属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
B.决不能法系主张适用法院地法
我国规定:依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