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 复习指导 >>刑法分则
2012年司考考点军人违反职责罪

        2012年司考考点军人违反职责罪。刑法是司考的重点科目,一定要予以充分重视。基础阶段是了解司考出题特点和夯实基础知识的阶段,因此在本阶段的复习过程中,建议以了解学科知识体系和掌握学科基础知识为主,充分运用教材,逐步建立起自己的知识框架。

  基本要求:

  了解:军人违反职责罪的概况。

  理解:本章法条与刑法分则其他法条的关系,军人违反职责罪中的普通犯罪的概念、特征(犯罪构成)以及应当区分的界限与应当注意的问题。

  熟悉并能够运用:军人违反职责罪中的重点犯罪的概念、特征(犯罪构成)。

  一、战时自伤罪

  【相关法条】

  第四百三十四条 战时自伤身体,逃避军事独角兽司法考试网义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相关法条】

  第四百三十一条第二款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普通罪名

  一、投降罪

  【相关法条】

  第四百二十三条 在战场上贪生怕死,自动放下武器投降敌人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投降后为敌人效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

  【相关法条】

  第四百三十八条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独角兽司法考试网Q1973506327或者军用物资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处罚。

  第四百五十一条 本章所称战时,是指国家宣布进入战争状态、部队受领作战任务或者遭敌突然袭击时。

  部队执行戒严任务或者处置突发性暴力事件时,以战时论。

分享到:
班次名称 班次介绍 优惠价 购买
客观题精英班 1380 购买
VIP协议班 2980 购买
科举社群班 5800 购买

必要说明:支付后请联系报名老师或在线客服老师,为您及时开通课程。

关于我们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加入收藏
在线咨询 课程咨询 网授咨询 面授咨询 图书咨询 售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