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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司考按份共有的概念

        2012年司考按份共有的概念。2012年司法考试的航船已经扬帆,载上希望的风帆,驶向梦的彼岸。为此独角兽司法考试网的老师特地为大家总结了一下重点知识点,希冀对大家备战2012司法考试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2012年司法考试辅导《公司法》基本制度按份共有亦称分别共有,是指共有人按照确定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的共有。按份共有可发生在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问、法人与法人之间,也可以发生在自然人和法人之间。其特征主要是:

  1.共有人在共有关系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是以其在共有财产中一定的份额为依据的。

  2.按份共有发生的根据是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协议。

  根据《民法通则》第78条,《物权法》第94条的规定,按份共有的性质就是独角兽司法考试网共有人按各自的份额对共有物共享所有权。这种份额,确定了各共有人对共有物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范围,任何共有人都不能超出这个范围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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