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卷四考试题目和阅卷现状分析。卷四是司法考试唯一一张主观型试卷,历年考试的得分率不高。国家司法考试中心对卷四的存在也很头疼,每年二十万左右的阅卷量,大约需要将近一个月的时间,而这一个月所阅试卷,大部分是没有过关的,也就是说他们在做无用的劳动。因此才有了诸多关于将国家司法考试分为两次考试的建议。
前三卷达到基本分数的(如:230分),才有资格参加卷四的考试;另外的建议是指在现有一次考试的基础上,采取部分阅卷的办法:即前三卷成绩为210分以下的,卷四不再进行评卷,从而大规模减低考试中心阅卷的工作量,提高阅卷的质量。
对于这些建议,很多考生并不能真正理解其真正的用意,认为是司法考试重要的改革措施,其实,其本意仅仅是为了减少阅卷量而已。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阅卷老师所花费的一个月左右的卷四时间(前三卷一般一周左右就可以全部完成阅卷的所有工作),大部分是在阅没有过关的试卷!在这种心情下,很难保证阅卷老师能真正有效的去辨识每一张试卷的细微差别。现实的情况是:卷四成了考试中心调节总体过关率的工具。如果前三卷成绩得分率高,卷四就采取从严阅卷的策略;如果前三卷当年得分率低,卷四就采取从宽阅卷的原则。
在阅卷老师的这种阅卷状态下,考生如何保证自己的试卷无论是阅卷的“从严”还是“从宽”都能获得理想的分数呢?
司法考试四年来,这个问题还从来没有被考生真正重视过。大部分的考生都把注意力集中到独角兽司法考试网了提高法律基本理论水平上,当然这样做是无可厚非,也是很有必要的。但我们毕竟是在参加考试,在卷四目前的阅卷状态下,其答题技巧对提高自己的分数往往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我们可以简单算一笔帐。假如一个考生,前三卷得分为240分,即每张试卷平均得分80分(都还没有达到及格的90分),那么,只要他的卷四能考120分,他照样可以达到360分而过关。而卷四得120分并不是高不可攀不能实现的,在现有的法律理论水平下,训练一下自己的卷四答题技巧就可以实现。
而目前的现实是:很多的考生前三卷得分达到了280分左右,而仍不能通过司法考试,因为其卷四的得分仅仅为60分左右。也就是说,大部分的考生并没有在卷四上显示自己的真实水平,得分明显偏低。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如何提高自己卷四的得分水平,实际上已经成为了很多考生在目前的考试制度下,通过司法考试的重要问题。
司法考试大纲明文规定,卷四由四类题型构成:简答题、案例题、文书题和论述题。对于卷四中的任何一个试题,任何一个考生都不能说自己完全不会,或者根本不懂。考的不好无怪乎两个原因:由于时间不够而没有答完,这种情况占相当大的比例;再一个就是回答不完整,格式不符合要求,结构凌乱而得分率低。
以两道论述题而论,其分值为50分,不能谓不高。但因为其要求为500字以上的文章,因此,用在这两道题上的时间最少也需要50分钟,大部分的情况是需要60-70分钟才能保证答题质量。而案例题25分,一般情况下也要写400字左右,做好它也需要30分钟。这样,三道题就用去了一半的时间-90分钟,其它的题目都要在10分钟左右的时间内完成。从考试的实际情况来看,有相当部分的考生,很难作完全部分的题目,最后总要放弃一道大题。
2005年的文书题,从出题者的本意来看,实际上是一道送分的题,但这道题的得分率并不是很高,很多的同学采取了放弃,即使做了,也可以很明显的看到是在一种慌乱的情况下做的,错误之处很多。
从考试的规律来看,只要是司法考试前三卷达到200分的同学,其所具备独角兽司法考试网Q1973506327的法律的理论水平,都可以将卷四考到120分以上。当然做到这一点必须要进行系统的训练。
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通过对考试题目和阅卷现状的研究,想办法把司法考试卷四的做题方法由每一个字都需要认真做考虑、构思,变成有限的“填空题”,包括论述题在内。500字的论述题,真正需要考生自己写的内容,大概在100字左右,其它的内容都有模版可寻。这样,就可以大大提高卷四的作题速度和得分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