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教材、大纲与法律法规重要吗?如何处理好司法考试大纲、教材与法律法规的关系?这个问题决定考生能否高效率复习司法考试,下面根据我的理解谈谈他们之间的关系。
1、认真分析大纲考查的要求,熟悉考试的内容。
大纲是考试出题的依据,是“考试的法律”。考生要以最快的速度全面复习一遍大纲的内容,形成应试知识结构总体轮廓。熟悉大纲,知道考试的范围,就能有的放矢,知道教材中的哪些内容应该细看,哪些作粗略的了解哪些可不看。对教材内容作必要的取舍,这样即节省了宝贵的时间,又突出了重点,做到“时尽其用”。
需特别提醒考生的是,如果大纲上的某部分内容规定的特别细,你就该特别注意,这些地方往往就是“考眼”。如2002年考试大纲中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这一部分内容规定较细,第一卷中直接出自大纲的题就有5个,分别是第一卷中的第28、74、76、77、78题。
2、学习教材要根据大纲拓展各学科的知识范围
大纲只是对内容作了纲领性的规定,复习时,沿着这个纲领拓展法律内容,使全部考试内容逐渐丰富。这样做的好处是:一总体轮廓鲜明,条理清楚,容易记忆;二是对哪些知识自己已掌握,哪些知识是重点难点,做到心中有数。
3、熟读相关的现行法律法规:
司法考试不同于研究生考试,它的结论大部分以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判断正误的标准。因此,熟读法律法规,特别是一些关键性的法律法规,要达到看到某一法条,一想就是一大串相关规定的程度,这样做起题来就会得心应手。
一般说来,一些小法,只要熟读法规足以应付考试。但对一些大法,也即考试中占分较多的法,除必须熟读法规外,还要把教材中的相关理论吃透。因为现在的考试理论色彩越来越浓,出现了法理实务,相互渗透的局面。另外,学习掌握一个重点法条还有一个捷径,就是结合工商出版社的法条,听独角兽司法考试法条串讲班课件非常有效,特别适合司法考试。
4、认真研究历年的考试真题,摸索知识要点和命题规律,并且真题会在将来的司考试卷中重新出现。如:2011、2010、2009年、2008年、2007年、2006年、2005年、2004年、2003年、2002年的司考真题就证明了这点。
历年考题就是最好的模拟题。掌握了历史和现实,才能驾驭未来,懂得昨天,才会明白今天。司法考试是一般的法律知识掌握和运用水平的考试,虽然其每年题型都有变化,年年不同,但重点内容一般不会变化太大,研究历年真题的题目、题型,就可以对哪些内容可出哪些题和具体怎样出题,有一些直观的了解,然后把你了解的这些内容再反馈到阅读教材和法条的过程中,这时你就会有教材和法条中哪儿会出题会怎样出题的感应,这样学习下去就会达到事半而功倍的效果!推荐法律出版社的张能宝真题解析。
5、不断重复积累,强化记忆
在前四个阶段的基础上,你就会作出以下的区分,(1)对于已经掌握的知识,可作一般性分析,少用时间和精力;(2)对于不太明白或尚未注意到的知识,要多下些功夫;(3)对于各学科的重点内容、则要不断重复积累、强化记忆。在看书疲倦的时候,听听独角兽司法考试网上名师视频讲解,很快就提起了司法考试兴趣,也会帮助你迅速理解看书不明白的问题。其实,这些你对法条和教材看书听课过程,就是作出必要取舍的过程,就是一个把书变薄的过程。下一步再把你认为的重点一遍遍的重复记忆,记住了的过一下目即可,保持记忆。未记住的作重点记忆,这样下来,你会发现未记住的东西渐渐少了,这样你是否就把书读薄了,重复是记忆之母,只有重复才能巩固所学的每一科知识。如果说掌握各学科的内在逻辑联系是记忆的基础,那么不断的重复则是强化记忆,真正掌握各学科要领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