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侵权责任法重点考点整理,独角兽司法考试网的老师帮朋友们整理了新的侵权责任法的相关司法考试命题考点,一篇网尽了司考侵权法所有核心考点。有不同看法或更好资料文章的网友请到独角兽司法考试网司考论坛交流分享。
1.侵权责任法只保护绝对权,不保护相对权。
2.说真话侵害隐私权,说假话侵害名誉权。
3.侵权法以过错责任为原则,无过错责任为例外。
4.过错推定在本质上属于过错责任,但过错要件的举证责任倒置于被告。
5.侵权责任法共有八个过错推定责任(口诀记忆法)。
6.侵权责任法共有九个无过错责任(分类记忆法)。
7.见义勇为中受益人的补偿须有两个前提: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赔偿,被侵权人提出请求。
8.共同侵权主观上有意思联络,分别侵权主观上则没有意思联络。
9.共同侵权与教唆完全行为能力人侵权中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10.教唆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侵权,教唆人和监护人承担过错按份责任(监护人过错多少,责任多少;过错为零,责任为零。)
11.侵权责任法上共有三个过错按份责任(教唆未成年人侵权中教唆人与监护人承担过错按份责任、学生打学生中监护人与教育机构承担过错按份责任、出租和借用车辆中所有人与使用人承担过错按份责任),我推荐朋友们加QQ 1971736835 索取最新全程全套司考资料、名师视频及随堂讲义。
12.共同危险行为须承担连带责任,免责事由为能够确定侵权人(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不能免责);高空抛物承担补偿责任,免责事由为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
13.共同危险行为的特征为:数个加害行为,其中部分行为造成损害,责任人不确定;高空抛物的特征为:一个加害行为,但行为人不确定。
14.分别侵权,每个行为均足以造成全部损害,行为人须承担连带责任;反之,则承担按份责任。
15.精神损害赔偿,掌握四可四不可。
16.侵权责任法上共有十个连带责任。
17.民用核设施致人损害,受害人故意免责,战争免责,受害人重大过失和轻过失不免责,其他不可抗力不免责。
18.民用航空器致人损害,受害人故意免责,受害人重大过失和轻过失不免责,不可抗力不免责。
19.占有和使用高度危险物致人损害,受害人故意免责,被侵权人重大过失减责,被侵权人轻过失不免责也不减责。
20.动物侵权致人损害,受害人故意免责,被侵权人重大过失减责,被侵权人轻过失不免责也不减责。
21.不可抗力是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但是在特殊的情况下,虽然存在不可抗力,也不能免责,具体包括:
(1)民用核设施发生核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可抗力不得作为免责事由(战争除外);
(2)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损害的,不可抗力不得作为免责事由。
22.在紧急避险中,行为人如避险行为不当,则须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如避险行为得当,则无责任)。
23.动物侵权的归责原则以无过错责任为原则,过错推定为例外,仅仅适用于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情形。
24.第三人原因导致动物侵权,由饲养人管理人和第三人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选择+追偿)
25.侵权责任法共有四个不真正连带责任,具体包括,产品质量责任、医疗产品责任、第三人原因导致环境污染、第三人原因导致动物侵权。
26.烈性动物和未采取安全措施的动物侵权,受害人故意和重大过失不再是免责事由。
27.监护人责任,掌握六个不免责。
28.暂时无意识或者失去控制致人损害,有过错的承担过错责任;没有过错的适当补偿。
29.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过错补充责任,即,
(1)如其派遣到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致人损害,则首先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能够独立承担的,劳务派遣单位不需承担责任;
(2)用人单位无力独自承担的,尚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补充责任;
(3)亦即,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责任的要件有二:第一,用人单位赔不起,第二,劳务派遣单位自己有过错。
30.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31.安保义务人与第三人之间构成过错补充责任(规则详见29,劳务派遣单位责任)。
32.教育机构责任仅仅针对未成年人在校学习、生活期间的人身损害。
33.教育机构责任可以分为校内侵权和校外侵权,前者教育机构的归责原则有所区分(无行为能力人受害,教育机构过错推定;限制行为能力人受害,教育机构过错责任),后者教育机构承担的均为过错责任。
34.校内侵权区分为老师打学生和学生打学生,前者教育机构责任,后者监护人责任,教育机构过错范围内相应责任(过错为零,责任为零,过错多少,责任多少)。
35.校外第三人侵权,第三人承担责任,教育机构承担过错补充责任。
36.侵权责任法共有三个过错补充责任(见29、31、35)。
37.网络侵权,通知而不取下,扩大部分连带责任;明知而不取下,全部损害连带责任。
38.产品责任由生产者与销售者作为被告,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
39.机动车对行人侵权,无过错责任;行人过失可以减轻机动车的责任,行人故意,则机动车免责。
40.机动车侵权的特殊情况概括为"谁控制,谁责任;谁违法,谁责任"。
41.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如果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2.医疗损害赔偿以过错责任为原则,过错推定为例外(58条)
43.注意侵权责任法第六十条规定的医疗机构免责事由。
44.根据最新的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因果关系应当仍由原告举证。
45.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我推荐朋友们加QQ 1971736835 索取最新全程全套司考资料、名师视频及随堂讲义。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46.环境污染赔偿因果关系由被告举证,不可抗力须采用合理措施才能免责,诉讼时效为三年。
47.高度危险物责任注意两个连带责任(74/75条)
48.物件侵权都推定,只有一个是例外(建筑物倒塌)
49.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其他责任人不直接作为被告)。
50.房屋完全因为第三人的原因倒塌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不承担责任,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