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行政法:清理有关行政许可

  所谓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是指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有关国家机关,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按照一定的方法和原则,对自身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以解决这些规范性文件是否继续适用或者是否需要加以变动等问题的专门活动。行政许可法颁布后施行前,有关机关对行政许可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任务相当繁重。因为长期以来,行政许可存在过多过滥的现象,设定行政许可的机关和部门相当多,而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活动的各类事项作出的许多规定,是改革性的,与行政管理活动中的已有做法存在很大不同,虽然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仍然在进行中,并已经取得明显成效,但要使得行政许可实践中的各种做法与本法的规定一致起来,还有很多工作要做,需要一段时间来开展这方面的清理工作。
  在本法施行前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制定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予以清理,即以本法为依据,是各制定机关清理其制定行政许可事项的基本原则。各行政许可的制定机关以本法为依据清理行政许可,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第一,依据本法总则中规定的设定、实施行政许可的原则,以及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方面的原则,清理已经制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主要需要遵循的原则有依法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便民原则和效率原则以及信赖保护原则。这些原则是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准则,也是指导日常行政许可相关行为的重要原则。
  第二,依据本法有关行政许可设定权限的规定,清理各类行政许可事项。
  这包括了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行政许可的设定权要符合法律的规定。本法为了从源头上治理行政许可过多过滥的问题,减少了行政许可的设定主体。特别是取消了设定过大量行政许可的部委规章的行政许可设定权;对地方政府规章的行政许可设定权也作出了严格限制。行政许可的设定权只能由全国人大、国务院、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的省级人民政府行使。二是有权设定行政许可的机关,应当按照立法法规定的权限和本法的规定设定行政许可。我国立法法规定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专属立法权,规定了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以及规章的权限范围,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在设定行政许可时,应当遵守上述权限范围的规定,不得越权设定行政许可。同时还应当遵守本法的有关规定,对于本法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应当是在上位法没有规定行政许可的情况下,下位法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上位法已经设定了行政许可的,下位法只能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具体规定。三是没有行政许可设定权的机关和组织,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根据本法的规定,只有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的有关决定、地方性法规、省级人民政府规章才有权设定行政许可,其他的一切规范性文件都无权设定。这样,国务院的各部门、较大市以下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以及没有地方性法规制定权的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本法施行前所设定的一切行政许可,本机关及有关部门都应当予以废止。
  第三,依据本法有关行政许可设定范围的规定,清理各类行政许可事项。本法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规定了五个大的方面,主要是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公共资源的配置及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确立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主体资格等方面的事项。并且即使在本法规定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范围内,如果能够通过市场竞争机制调节、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自律性管理或者采用事后监督方式,能够予以规范和约束的,可以不设定行政许可。有权设定行政许可的机关对已经设定的各类行政许可,要严格依据本法有关行政许可设定范围的规定予以清理,对超过范围的行政许可一律予以废止。
  第四,依据法律有关行政许可实施条件的规定,清理各类行政许可事项。对于行政许可颁发的条件,我国的单行法律、法规通常都有具体的规定。如煤炭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三)有必要的设施和储存煤炭的场地;(四)有符合标准的计量和质量检验设备;(五)符合国家对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的要求,我推荐朋友们加QQ1971736835索取最新全程全套司考资料、名师视频及随堂讲义;(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提出的申请,决定是否准予许可,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行政许可的条件应当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既不能故意提高标准,也不能放宽标准,应当严格依照法定条件,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加以清理废止。
  第五,依据本法有关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的规定,清理各类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法第四章对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包括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期限、听证、变更与延续等作出了规定,有关行政许可的制定机关应当以本法的这些规定为依据,健全和完善已经制定的各类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第六,以本法有关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以及收费要求等的规定为依据,清理已经制定的各类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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