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司考刑诉复习在理解基础上记忆法条,众所周知司考命题中刑事诉讼法占到了很大的出分比例,是司考的得分大户却也是司考的失分大户,考生不禁要问怎样才能记住纳入司考考察范围的众多刑诉法条呢,我们不妨从下面分析:一、2010年司考刑事诉讼法命题分析2010司考刑诉法试题共占71分。在考察内容与方法上,与往年相比差别不大,依然主要集中在一些公认的重要知识点上。但是,10年的刑诉法试题也体现出一些值得注意的特点。
(一)对相关知识点的考核更为细致。重要考点的细致化是近年刑诉法考试一直延续的一个特点,今年这一特点体现得更为明显。比如今年对于取保候审中确定保证金数额应当考虑哪些因素的考察。
(二)理论性考题的比重有所增加。历年的刑诉法考试主要考察对法条的记忆,但是纵观今年的试题,理论性明显增强,有相当一部分题目,单纯凭借对法条的记忆是很难答出来的,需要考生加强对一些基本原则、基本概念的理解。比如今年考察的“提出证据责任”、“说服责任”、“积极诉讼主张”、“直接言词原则”等比较复杂的专业性概念。
(三)案例分析延续了去年问答式的形式。由于连续两年采用此种方法命题,因此有理由相信,在以后的司考中,问答式一定会成为与挑错式并行的两种考察方法。
(四)与司考的其他科目一样,大纲新增知识点几乎成为必考的考点。比如今年两道试题对死刑停止执行程序的考察。
二、针对刑事诉讼法的复习,大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正确看待理论性增强的趋势从目前的考试情况来看,刑事诉讼法的主要考查点还是在于法条,学习刑事诉讼法主要还是背法条,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法条,在记忆的基础上应用法条。需要考生注意的是关于刑事诉讼法试题理论性增强的说法。其实,任何一种法律都是有根基的,刑事诉讼法的根基体现在基本的理念和基本原则上。特别是一些应用法学、法条或司法解释,都是从基本理念和基本原则中引申出来的。所以,对于基础知识相对较差的考生,应该打牢基础,从现在开始看书,内容包括那些基本的理论、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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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关系。我们以前是重实体、轻程序,现在应该改变这种观点了。
2、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关系。实际上还是实体与程序的关系,对刑事诉讼法以往重视它的功能价值,而轻视它的独立价值,现在应灌输两者并重的观念。
3、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以往强调的是重视惩罚功能,轻视人权保障,现在的观点也是两者并重。
4、效率与公正的关系。这两者关系中,在效率与公正发生冲突时,从大的方面应在保障公正的前提下提高效率。
5、其他的方面。比如刑事诉讼法的结构、基本职能方面,还有一些重要的原则,如《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
(二)正确看待综合性增强的趋势针对近几年来出现的一道试题涉及几个法条的命题特点。独角兽司法考试网老师认为,万变不离其宗,复习时还是应扎扎实实地打好基础。所以,考生要先打好基础,再总结归纳。比如补充侦查,可以进行这样的总结:审查批捕阶段有没有补充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有没有补充侦查,补充侦查的期间问题,次数多少,审判阶段的补充侦查的主体、期限、建议权等。总之,对这类综合性试题要把每一个知识点掌握牢固,在此基础上学会归纳总结。
(三)总体复习建议说到复习的过程,考生应当处理好听课、看书与做题之间的关系。刑事诉讼法在整个司法考试中分值占到1/10~1/9,所以各位考生应从现在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复习。第一阶段是基础知识阶段,这个阶段要注意基础知识的学习,特别是基础相对较差的学员。第二阶段是攻坚阶段。即法条加做题。法条应以刑事诉讼法典、最高法的司法解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和六部委的规定为重点复习。对于每一章节都要对应相关法条进行学习。与此同时,做题是必不可少的。练习题要做有标准答案的或者老师有讲解的试题和真题。学法网司法考试题库里面有近1万5千道带有详细解析及评论的试题,大家可以好好利用。对做错的题或者选对但不知道为什么对的试题,作出标记,以便进行下次复习。第三阶段即冲刺阶段,仍然是法条加真题。但此时考生要学会舍弃,看重点法条,不要多,但要精,当然这是建立在第一、第二阶段上的舍弃。还可以把练习题(包括真题)不熟悉、记忆不牢的再次复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