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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复习:因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

 1.构成要件。

①代理人没有代理权。
②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
③除代理人欠缺代理权以外,代理人订立的合同符合其他生效要件。
④不属于表见代理。
2.效力转化。
①经被代理人追认,合同自始有效。(a)追认的意思表示到达无权代理人时时,追认不能生效;(b)追认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追认生效。(c)追认具有溯及力,追认生效时,合同自始有效(《合同法解释(二)》第11条)(d)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合同法解释(二)》第12条)
②被代理人拒绝追认的,合同自始无效。
③相对人催告的,被代理人应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期满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④被代理人的追认表示到达相对人之前,善意的相对人享有撤销权,可通知撤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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