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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司法考试民法真题练习:担保物权的特征

 

    2014年司考已经开始新的旅程,民法是司法考试中复习比较有难度的科目,所以独角兽司法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民法基础复习知识点,希望对大家复习过程中有所帮助。
 
     通过之前的知识复习,你能否做对以下真题:
    (2004-3-6)甲向乙借款20万元,以其价值10万元的房屋、5万元的汽车作为抵押担保,以1万元的音响设备作质押担保,同时还由丙为其提供保证担保。其间汽车遇车祸损毁,获保险赔偿金3万元。如果上述担保均有效,丙应对借款本金在多大数额内承担保证责任?
   A.7万元       B.6万元       C.5万元       D.4万元
 
    (2012-4)设甲为信用卡的持卡人,乙为发出信用卡的银行,丙为接受银行信用卡消费的百货公司。2012年3月,甲消费了5万元,无力向乙还款。甲与乙达成协议,约定3个月内还款,甲将其1间铺面房抵押给乙,并作了抵押登记。应乙的要求,甲为抵押的铺面房向丁保险公司投了火灾险,并将其对保险公司的保险赔偿请求权转让给了己。2012年7月,因甲与邻居戊有矛盾,戊放火烧毁了甲的铺面房。在保险公司理赔期间,己的债权人庚向法院申请冻结了保险赔偿请求权。
    问题:6.甲的抵押铺面房被烧毁之后,届期无力还款,乙可以主张什么权利?(2012年试卷四民法案例分析题)
 
 
     你做对了吗?
    (2004-3-6)【答案】B
     (2012-4)【答案】参考答案:乙可对房屋烧毁后的保险金行使抵押权。也可以回答:抵押权人乙可就甲对戊享有的损害赔偿金行使抵押权,优先受偿自己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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