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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司法考试刑法刘凤科讲义总结(240)
  扰乱公共秩序罪重点罪名: 
  二、招摇撞骗罪
  【相关法条】
  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知识要点】
  1、招摇撞骗,骗取他人数额较大财物的,成立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属于想象竞合犯。
  2、冒充军警人员进行犯罪活动的处理:
  (1)、如果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属于第263条规定的抢劫罪的加重情形。
  (2)、如果冒充警察招摇撞骗的,成立招摇撞骗罪并以第279条第2款从重处罚。
  (3)、如果冒充军人(包括武警)招摇撞骗的,成立第372条的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如 果是冒充武警招摇撞骗的,则根据第450条规定,仍应定第372条的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source:独角兽司法考试网
   案例(2008年试卷二第56题)甲潜入某公安交通管理局会计室盗窃,未能打开保险柜,却意外发现在该局工作的乙的警官证,随即将该证件拿走。随后,甲到偏僻路段,先后9个驾车超速行驶的司机出示警官证,共收取罚款900元。甲潜入会计室盗窃的行为,成立盗窃未遂;甲收取罚款的行为,构成招摇撞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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