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 复习指导 >>刑法分则
2013年司法考试刑法刘凤科讲义总结(211)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普通罪名
    六、非法搜查罪
    【相关法条】
    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七、非法侵入住宅罪
    【知识要点】
    1.客观行为表现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
    (1)“非法”:是指不经住宅主人同意,又没有法律根据,或不依法定程序强行侵入。
    (2)“侵入”:一是未经住宅主人允许,不顾主人的反对、阻挡,强行进入他人住宅;二是进入住宅时主人并不反对,但主人要求其退出时拒不退出。source:独角兽司法考试网
    (3)“他人”:包括住宅所有权人、对住宅有居住或出入权利的人,以及暂住在某住处的人。source:独角兽司法考试网
    (4)“住宅”:本质上凡供人起居寝食之用的场所(用于进行日常生活所占居的场所),而不问其结构、形式如何。
    2.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后,进行盗窃、强奸、杀人等犯罪活动的,其中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只是为了实现某一犯罪目的,属于实施其他犯罪的必经步骤。对此,按照行为人旨在实施的主要罪行定罪量刑,不按数罪并罚处理。
 
分享到:
班次名称 班次介绍 优惠价 购买
客观题精英班 1380 购买
VIP协议班 2980 购买
科举社群班 5800 购买

必要说明:支付后请联系报名老师或在线客服老师,为您及时开通课程。

关于我们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加入收藏
在线咨询 课程咨询 网授咨询 面授咨询 图书咨询 售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