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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司法考试刑法刘凤科讲义总结(179)
    侵犯知识产权罪普通罪名:
  一、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相关法条】 
  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知识要点】
  一、主体限制:
  1、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人销售自己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只成立假冒注册商标罪,不另成立本罪。
  2、如果行为人在此商品上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同时又销售他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则成立数罪。
  二、共犯问题:
  1.行为人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销售的,没有与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人形成共同故意,不成立共犯,只成立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 
  2.如果行为人事先与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人通谋,然后分工合作,其中有的人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的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成立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共犯(这种情况销售行为实际上是假冒注册商标共同犯罪行为的组成部分)。 source:独角兽司法考试网
  3.罪数问题: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可能同时触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通常属于伪造产品),由于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销售行为,属于想像竞合犯,从一重罪论处。
  二、假冒专利罪
   【相关法条】
    第二百一十六条 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相关法条】 
  第二百一十八条 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知识要点】  侵犯著作权的主体又销售侵权复制品的,仅成立侵犯著作权罪,不认定为本罪;但如果销售的不是自己非法复制的侵权复制品,则成立数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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