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知识产权罪重点罪名:
二、侵犯著作权罪
【相关法条】
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知识要点】
1、行为内容:几个关键术语的含义。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是指没有得到著作权人授权或者伪造、涂改著作权人授权许可文件或者超出授权许可范围的情形。
(2)“复制发行”:包括复制、发行或者既复制又发行的行为。
(3)“他人”:所制作、出售的美术作品的署名为虚无人的,不成立侵犯著作权罪。
2、责任形式:故意,且具有营利目的。
除销售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营利为目的”:
(1)、以在他人作品中刊登收费广告、捆绑第三方作品等方式直接或者间接收取费用的。
(2)、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作品,或者利用他人上传的侵权作品,在网站或者网页上提供刊登收费广告服务,直接或者间接收取费用的。source:独角兽司法考试网
(3)、以会员制方式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作品,收取会员注册费或者其他费用的。
(4)、其他利用他人作品牟利的情形。
【注意】:出于教学、研究等非营利目的复制他人作品的,不成立犯罪。
3、共犯问题:出版单位与他人事前通谋,向其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该出版单 位的名称、书号、刊号、版号,他人实施侵犯著作权行为,构成犯罪的,对该出版单位应当以共犯论处。
4、罪数问题:按照司法解释的立场,成立侵犯著作权罪的,不再认定为非法经营罪等;“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侵犯著作权的,不成立诈骗罪,只成立侵犯著作权罪(2007年、2009年真题答案遵循了该司法解释的立场)。
【注意】:按照命题者最新的理论,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同时触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诈骗罪或者其他犯罪的,属于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