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诈骗罪普通罪名:
一、金融凭证诈骗罪
【相关法条】
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二款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知识要点】
金融凭证诈骗罪中的“金融凭证”仅限于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如果是使用真实有效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进行诈骗的,成立诈骗罪。
二、信用证诈骗罪
【相关法条】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source:独角兽司法考试网
(三)骗取信用证的;
(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知识要点】
骗取信用证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非法占有目的,只能以骗取贷款罪等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