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罪名:
一、生产、销售劣药罪
【相关法条】
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
【知识要点】
1、侵害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才成立本罪。source:独角兽司法考试网
2、 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行为人对假药与劣药发生认识错误,应在重合的范围内认定为生产、销售劣药罪。
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相关法条】
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知识要点】
本罪属于具体的危险犯:“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