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 复习指导 >>【民法】
2013年司法考试民法复习:法定继承
  1: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均包括“亲”、“养”、“有扶养关系的继”三种情况;
  (3)丧偶女婿、丧偶儿媳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考点:继承顺序
    2:代位继承
  (1)在法定继承中;
  (2)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3)代位人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且无辈数限制:
  (4)被代位人未丧失继承权。
    3: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1)本质不同:代位继承一次继承,代位继承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转继承人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2)适用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3)原因发生的时间不同: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
  (4)权利主体不同:代位继承只限于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被转继承人的所有合法继承人 
   4:遗产分配的方法
   (1)第一顺序优先,同一顺序均等
  (2)照顾特殊群体:尤其是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人
   (3)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酌情分得遗产
 
分享到:
班次名称 班次介绍 优惠价 购买
客观题精英班 1380 购买
VIP协议班 2980 购买
科举社群班 5800 购买

必要说明:支付后请联系报名老师或在线客服老师,为您及时开通课程。

关于我们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加入收藏
在线咨询 课程咨询 网授咨询 面授咨询 图书咨询 售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