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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司法考试民法复习:融资租赁合同

 

    特征: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租金是融资的对价,不是使用租赁物的对价
    
  1:出卖人的义务
    (1)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与买卖合同不同)
    (2)向承租人负瑕疵担保责任;(与买卖合同不同)
  2:出租人不承担的义务
        (1)出租人不承担租赁物维修义务(第247条)source:独角兽司法考试网
    (2)出租人不承担租赁物侵权责任(第246条)
    (3)出租人不承担租赁物瑕疵担保责任,除非:依赖出租人技能确定租赁物或干预选择(第244条)
    3:租期届满租赁物归属(第25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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