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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司法考试民法复习:特种买卖合同(二)


  (三)试用买卖合同
   1、同意的性质:买受人的同意购买是试用买卖的生效要件;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有完全的决定权
  2、同意的形式:
   (1)明示;
   (2)默示:试用期满,买受人未作表示,推定为同意;
  3、试用期的确定:
  有约定的依约定,无约定的由出卖人确定;
   【例题】甲乙签订一份试用买卖合同,便没有约定试用期。之后,双方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没有达成协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习题演练)
   A、试用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试用期的,应适用法律规定的6个月试用期;
    B、试用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试用期的,如果不能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加以确定,应由出卖人确定;source:独角兽司法考试网
   C、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D、试用期间,买受人没有对质量提出异议的,则应当购买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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