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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司法考试民法复习:债的分类
  1: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意定:合同与单方允诺
  2: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
  (1)区分标准:标的物是特定物还是种类物。
    (2)区分意义:替代履行;所有权、风险转移;
  3: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1)区分标准:多数债权人或债务人之间的关系。source:独角兽司法考试网
  (2)区分意义:使对一方当事人中一人发生的事项,对本方其他当事人同样发生效力。
  4: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1)区分标准:债的标的有无选择性。简单之债:债的履行标的只有一种。
  (2)区分意义:选择权的行使。
  5: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
  (1)区分标准:债权人与债务人人数的多少,单一之债:债权人与债务人都仅为一人。
    (2)区分意义:多数人之债要区分是按份之债还是连带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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